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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政法学院教务系统

山东政法学院(Shandong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山政,始建于1955年7月,位于山东省会城市济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五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高等院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山东政法学院教务系统,欢迎参考!

山东政法学院教务系统

山东政法学院教务系统:http://jwc.sdupsl.edu.cn/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教务处常规工作职责

一、专业建设

1. 拟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专业申报,优化专业结构;

3.组织制定、修订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建设

1.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发课程,组织精品课程建设与申报。

三、教学过程管理

1.组织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2.负责教材选用、征订和发放,加强自编教材建设;

3.负责日常教学调度,组织校内外各种考试;

4.管理学生成绩、学籍、学历学位档案。

四、实践教学管理

1.指导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2.组织指导各类实践教学活动。

五、教学质量管理

1. 组织各类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教学监控;

2. 收集整理发布各类教学信息,起草教学质量报告。

六、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1.制定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及成果推广。

七、其他工作

1.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东政法学院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肇始于1955年7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建立山东政法学院,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7月更名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

办学指导思想。中共山东政法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和《山东政法学院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学校实施“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突出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法学学科为龙头,多学科协调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办学基础条件。学校占地面积56.9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9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00余万元。校内建有法学、新闻传播、经济管理、计算机、外语、狱政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教学实训中心,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证据鉴识实验室、司法研究院、司法会计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20多个研究机构。坚持开放办学,在山东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基地近200个。图书馆是山东省高校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馆藏印刷版图书105万余册,电子图书142万余种,存储总量达到5127GB。建设完成数字化校园暨特色网络教学育人平台,实现了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信息化支撑。

学科与专业体系。坚持突出特色,做大做强法学学科,扶持统筹法学外学科,逐步形成法学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坚持分类建设,以法学专业群,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管理类专业群和外语类专业群为基础,形成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的“122”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在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

现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和20多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法学专业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山东省 “三三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项目。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等专业是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

教师队伍。现有校内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他师资和外聘教师180余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和副教授200余人,占教师总数的39.5%;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1.3%,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17人,占教师总数的23%;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184人,占教师总数的36.1%;有硕士研究生导师50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

人才培养。学校始终把教学作为中心工作,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2008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资格。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

有近40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1项省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 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学校构建了以“爱生学工”为品牌的完善系统的学生管理服务体系,特别是学生奖助体系,奖助覆盖面超过30%。大学生素质教育特色项目“靛青工程”入选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打造高校学生第二成绩单”创新试点项目。

采取分类培养、复合培养、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培养模式,注重职业能力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法学专业学生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成绩优异,通过率2009年以来均保持在50%左右;各级各类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考取率和考研通过率均稳定在20%以上。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左右。自1955年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4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科学研究。“十一五”以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30余项。学校主办的《政法论丛》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

文化育人。学校坚持文化育人,建设和谐校园,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实事求是”的校风、 “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乐学勤学真学活学”的学风和“爱岗敬业,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省级 “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群众信得过基层单位”、“高校校园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正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而奋斗。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邮编:250014

学校办公室:0531-88599810、88599817 传真:0531-88599980

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31-88599760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8599859、8859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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