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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欢迎您

 长春工程学院是2000年由三所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思而学教育网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 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欢迎您,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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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学校简介

长春工程学院是2000年由三所具有50余年办学历史的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艺、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学,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新中国建立初期。早在1951年9月到1953年7月,为在短时期迅速恢复和建立国家基础工业体系,经东北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筹划和批准,分别成立了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三所学校均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管理,为冶金建筑、冶金地质和水利水电行业培养一线专门技术人才。

1984年到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三所学校分别升格为长春建筑专科学校、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和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在此后十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三所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为推动我国高等工程专科教育发展,积累和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有4项教学改革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务处曾两次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1997年,三校均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在当时全国高等专科教育改革和建设中发挥了带头和示范作用。

1996年开始,三所学校陆续招收并培养建筑工程等16个专业本科生。

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合校以来,学校办学规模得到扩大,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建成了以建筑、地质、水利、电力、机械、电气工程等工科专业为主,工、管、理、艺、文等学科门类交叉共存的人才培养结构和具有应用型教育特色的教学型大学,凝练形成了“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为主线,努力培养面向基础工业基层一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曾多次被吉林省政府、长春市政府授予“模范单位” “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学校党委被长春市委授予“先进党委”称号。

2007年2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全国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百所大学之一。

2011年9月,学校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获得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并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湖东校区和湖西校区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5.8万?;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6.3万?;运动场地总面积7.8万?;固定资产总值8.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50.25万册,电子图书121.51万种,中外文纸质期刊1119种、电子期刊17842种;校园网覆盖全校;建有84个实验室和计算机基础训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电力系统仿真实践教学基地、土木工程施工工艺实践教学基地、岩土工程与钻探实践教学基地、电厂仿真实践教学基地、服装工艺实践教学基地、现代商务模拟实践教学基地与管理工程实践教学基地等校内综合性实习实训基地,建有140个校外实习基地;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建有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

学校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电气工程3个一级学科及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3个二级学科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能源与动力工程、测绘工程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测绘工程7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为国家CDIO试点专业;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工程造价5个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工程造价、能源与动力工程7个专业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三、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1260人,其中,专任教师702人,正高职称120人,副高职称37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8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4.34%,硕士研究生导师62人。有2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和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5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人被遴选为吉林省高级专家,5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被遴选为吉林省高校学科领军教授,7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新世纪人才,6人被遴选为吉林省春苗人才,10人被遴选为吉林省级主讲教授、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被遴选为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7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科研团队被遴选为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合作共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8人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6人曾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58人被中国科学院、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高校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四、人才培养

学校办学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679人,其中研究生163人,本科生13188人,专科生(含高职生)1297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近一万人。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技术与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部、体育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设有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等44个本科专业和21个专科专业。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笃行务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敬业奉献的光荣传统,发扬“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将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的育人理念,始终坚持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培养为主线,积极推进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专心致力于培养“安心基层、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十二五”以来,学校生源质量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在吉林省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稳居在省属高校前列,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14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中的大多数常年奋战在工程技术一线,为发展我国建筑、地质、水利、电力等基础工业行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国的大地上,凡有大型建筑工地、金属矿山、水电工程和电力工业的地方,就有长春工程学院毕业生的身影和业绩。

五、教研与科研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研究与改革对教学工作的先导和促进作用。“十二五”以来,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主持或参加了594项各级各类教研教改课题,其中省部级课题196项;获吉林省教学成果奖8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技术成果奖10项;出版教材和专著115部;建成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优秀课程24门。

学校坚持产学研互动发展,积极推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努力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做贡献。学校现建有配电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建筑能源供应及室内环境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土木工程抗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汽车集成制造技术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防灾减灾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配电设备自动化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寒区住宅建设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油页岩钻探与环境保护工程实验室、吉林省汽车零部件制造在线检测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吉林省智能电网测控技术与数据分析工程实验室和东北地域装饰文化研究中心15个省级科技平台;学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基地42个。

“十二五”以来,我校教师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4项、省部级课题285项;合作承担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课题1项;转化授权专利8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37项;发表论文3000余篇,其中三大索引和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近500篇。

六、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西班牙罗维拉?维尔吉利大学、俄罗斯阿穆尔共青城国立技术大学、德国雅德应用科学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奇科分校、韩国莲庵工业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大同大学和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等国家(地区)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和学术交流关系,并互派专家、学者、留学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教育和科研合作。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已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合作开办了土木工程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经有一届毕业生;与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开办了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专业教育项目并已开始招生。

学校设立了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专项经费,选派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近5年,共选派100余名教师赴英国、美国、俄罗斯、韩国、丹麦、日本、德国、荷兰、台湾等国家(地区) 高等院校进行访学、交流或进修。

学校十分重视保持和加深与冶金、有色金属、建筑、水利、电力等行业企业的传统联系和友谊,不断巩固和扩大产学研合作教育领域。

教务处职责

1.负责落实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定,组织实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有关内容;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管理。

3.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调研、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监控,组织开展学风、教风和考风建设。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教学改革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学工作评价和各类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6.负责协调和宏观调配全校教学经费,具体管理有关教学经费的使用。

7.负责具体组织共同课及全国大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开展第二学历教育与校际之间教育教学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成绩、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审核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获得资格、辅修专业证书和第二学历证书的获得资格,办理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负责校级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指导学校二级教学档案的建设。

10.负责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1.负责全校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的业务管理,组织开展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

12.负责全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与设备使用的管理;指导、监督实习与实验教学。

13.负责组织学校全日制学生教材选定、征订、采购、发放和教材选用情况评价,开展教材建设与优秀教材评选工作。

14.负责统筹全校学生科技活动,组织协调大学生科技竞赛工作。

15.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学校教学资源的配置,负责全校教室的调配与使用管理。

16.负责全校教学工作总量核定工作。

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务处教务科职责

1.组织全校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2.组织全校日常教学运行和教学秩序的管理工作。

3.组织学生选课,审核、协调、监督教学进程和调串课的安排,及时准确发布全校教学运行信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4.组织学生成绩管理工作,做到全日制学生成绩管理完整、全面。

5.负责全校学生重修课、公共选修课和第二学历、校际间教学安排和有关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全校期末考试,负责具体组织公共课及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7.组织新生学籍审查和注册、在校生学籍异动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8.负责综合教务系统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9.负责教务管理资料的整理及存档工作。

10.负责教师休息室日常工作的管理。

11.组织做好有关教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12.负责调配全校教室的使用,对优化学校教学资源提出建议和意见。

13.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职责

1.组织落实全校实践教学及实验室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并执行实践教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年度实验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全校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做好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4.负责组织制定学期实验教学实施计划和实验课表,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6.组织实践教学工作的日常检查、总结交流、质量评估和教学成果评比的具体工作。

7.起草年度教学实验材料费和实习经费的划拨方案。

8.制定并落实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维修计划。

9.及时准确掌握全校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大型教学设备(单价在十万元以上)账目和教学仪器设备现状与使用情况。

10.组织全校实验室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

11.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和技能竞赛,对各类竞赛成绩进行登记汇总。

12.负责组织开放性实验项目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13.负责全校有关实践教学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做好年度实践教学报表工作。

14.负责审核有关实践教学工作量。

15.负责学校印绘室日常工作的管理。

16.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职责

1.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规章制度。

3.拟定质量标准和相关制度,组织建立并实施教学信息采集、处理、分析、评价、反馈等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网络化的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4.组织开展全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以及其他专项教学检查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评价工作。

6.负责教学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

7.协助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

8.组织开展各种教师教学竞赛和评比活动。

9.负责核定全校教学工作总量。

10.收集教学相关信息,定期编制《教学工作简报》。

11.负责教务处网站的设计与建设实施;教务处网站信息更新、发布,教务处网站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12.负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实施;发布本科教学相关信息以及对外宣传报道。

13.负责教务处教学资料整理存档工作。

14.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务处综合科职责

1.负责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师资培养与师资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等建设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全校专业认证及专业评估工作。

4.负责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立项、实施、验收、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组织开展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与遴选工作。

6.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研究、制定、修订、审核和汇总工作。

7.组织师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教学名师、“双师型”教师等评选工作。

8.组织开发网络教育资源、开展网络教学工作。

9.负责组织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与总结。

10.组织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等信息统计与资料整理存档工作。

11.组织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12.负责组织全校教师日常教学业务档案管理和有关资料的统计工作。

13.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务处教材科职责

1.负责全校教材选定、教材订购与发放等工作。

2.负责起草学校有关教材管理制度。

3.负责了解国内外教材出版信息,向各教学单位或教研室推荐高质量新版教材。

4.负责统筹制定全日制学生教学所需的教材征订计划,并组织订购和供应工作。

5.负责库存教材和学生历年订购教材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校各专业规划教材、自编教材、补充教材、各类实践教学指导书等的印刷、出版工作。

7.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秀教材的评定工作。

8.组织开展教材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收集、反馈教师和学生对教材质量的意见,做好教材使用情况评价工作。

9.组织建立健全教材档案和教材样本库,为选用优秀教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依据。

10.负责组织开展优秀教材交流活动。

11.完成教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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