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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发布时间:2023-11-10 21:34:24

太原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太原师范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http://jwc.tynu.edu.cn/jwweb/

太原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三)

太原师范学院第12届大学生观摩教学比赛通知

为了活跃我院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我院大学生从教技能的普遍提高, 展示我院教学技能训练课程的教学成果,检验师范专业三年级学生的教学基本功,迎接第二届山西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真正践行我院“行知统一,造就良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基础部拟会同教务处于5月举办“太原师范学院第12届大学生观摩教学比赛”。

一、比赛要求:

各院、系领导要齐抓共管,以院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首先要通过系级选拔比赛,对所有大三学生的教学技能进行考察,推荐优秀的三年级学生参加院级比赛。各院、系要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参赛,负责与比赛组织者联系,并由教学副主任担任本场比赛评委。所有师范专业三年级学生(在没有课的前提下)均要到比赛现场观摩,每位学生均需要准备一课时(45分钟)正规教案及课件(按新课程标准在高中一年级范围内自选内容)。通过比赛确实达到普遍提高师范生从教技能的目的。

二、比赛办法:

数学系、地科学院、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历史系、政治系、外语系、文学院各院系推荐2名学生;

教育系、舞蹈系、计算机、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各推荐1名学生参加比赛。

每位参赛学生进行13~15分钟的课堂教学。讲课必须采用多媒体与板书相结合的方式,全院各二级学院、系师范专业的在校三年级学生均要到场观摩比赛。为了鼓励大学生参与从教技能

比赛的积极性,给现场观摩的学生提供表现的机会,每场比赛将提供2名现场报名参赛学生的名额。评委现场打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评委由基础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

三、比赛评分规则

四、奖励办法:

本届观摩教学比赛设立个人奖和团体奖。按参赛个人在比赛中的成绩高低设个人一等奖(4名,每人奖励80元)、二等奖(6名,每人奖励50元)、三等奖(8名,每人奖励30元),颁发院级证书。团体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名次排列前六名的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院系于5月18日前将参赛名单报基础部办公室[三行楼A546],联系电话张老师 13703519819 王老师 13503503953。

基础部 教务处 4月22日

太原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四)

太原师范学院课程

太原师范学院课程调整申请表

太原师范学院 XXXXX院(系、部)课程调整申请汇总表

院(系、部): 教务处: 时间:

太原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五)

太原师范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太原师范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测和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教学内容的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优化考风,使考试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对学生学籍及考试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生的成绩考核工作是在院长与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并协同各二级学院(系、部)共同组织实施。

1、教务处负责制定有关成绩考核管理规定,组织全院公共课考试安排,审核协调各二级学院(系、部)的考核安排;对考前动员,命题和审题、制卷、考场管理、考场纪律、监考、评卷、成绩登记等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汇总全院考核结果,评价考核质量;提出对在考试中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处理考试中作弊学生和因学习成绩造成的学籍异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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