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校教务系统(一)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系统http://jw.zdxh.cn/
考生登录到该系统可对在校考生进行成绩查询。培养模式:学院坚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多学科和学科交叉融合为特点,培养应用性、复合型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专业人才;采取启发式、互动式教学等教学模式;推进学分制和主辅修制。在注重学生理论基础培养的同时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先后在近50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建立实习基地(主要有医院、法院、药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类研究所等)。
中山大学新华学校教务系统(二)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xh.sysu.edu.cn/
中山大学新华学校教务系统(三)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本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申请表
教学科研工作部收费通知
中山大学新华学校教务系统(四)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2、本表应附学籍变动有关的证明材料(因病休、复学须甲级以上医院诊断书)。
3、办理休学、保留学籍、退学、取消学籍的学生,辅导员须与家长联系确认原因。
中山大学新华学校教务系统(五)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专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生网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分数线
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内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专业面向文科类、理科类和美术类考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美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二十四条 凡报考我院的美术类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
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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