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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务系统(一)

贵州省贵阳市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务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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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务系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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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务系统(三)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为加强我院综合素质选修课(原公共选修课)程规范化管理、完善课程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培养,根据我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一、申请新开设综合素质选修课条件:

1.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所开设综合素质选修课分为经济与管理类、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会科学类、艺术与体育类五大类。

2.所申请新开设课程原则上需符合我院学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

3.申请教师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并具有相关课程授课经历;

4.申请新开课教师须在每学期第11周前向商务学院教学管理部提交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综合素质选修课开课申报表、教学大纲、教学讲义、教学进度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高等学校职称资格证书、高等学校职称聘用证。

二、综合素质选修课选课管理:

1.我院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统一在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务网络系统上进行选课报名;

2. 综合素质选修课报名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授课时间从每学期的第二周至第十七周,原则上综合素质选修课授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晚上第八节至第十一节(下午17:30-21:30)和周六、周日全天进行;

3.在学生网上选课报名后,若该学期某综合素质选修课程选课人数未超过25人,将在本学期暂停开设该课程。若连续两学期选课人数都未超过25人,将暂停开设该课程。

三、综合素质选修课教学管理

1.对承担我院综合素质选修课的教师,须严格按照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师授课要求执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若遇特殊情况可提前到我院教学管理部(一)办理调停课手续,并同时办理补课手续;

2.我院将对所开设的综合素质选修课安排教学巡查,对无故迟到、早退、缺课的教师按教学事故定级并进行相关处理。

3.凡未按规定进行网上选课而自行听课的学生,期末成绩不能网上登录,选课视为无效;完成选课后不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期末在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时记录为缺考;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不重复计算学分.

四、综合素质选修课期末考试、考查要求

1. 综合素质选修课于每学期第十七周进行期末考查,若需印刷试卷的教师,请于第十五周将试卷袋填写完毕密封后交我院教学管理部(一);

2.原则上我院综合素质选修课综合成绩构成比率为: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若需调整请在第十五周到我院教学管理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进行修改;

3.我院综合素质选修课期末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录入教务系统,在期末所交卷材料中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我院教学管理部(二):(1)成绩原始记分册;(2)系统原始成绩打印件;(3)教学进度表;(4)成绩分析报告;(5)试卷评分标准(非试卷类考查,须提交评分依据);(6)试卷、非试卷类论文或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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