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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教馆主要工作职能和任务是:负责制定我省电教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基础教育网络和资源建设的规划和协调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台)和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库;负责基础教育资源研究、开发、引进、评价和交流工作;负责全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教育的理论研究、应用普及和成果推广;负责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管理;承担电教设备配备的技术指导;负责全省教育电视台(站)和中国教育电视台安徽记者站管理工作;负责省电化教育协会的工作。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部署安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系统的通知》(皖教秘〔2014〕398号)要求,我省于9月启用安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在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发挥了显著效益。为进一步提升省系统应用范围和效果,省系统今年初再次进行了功能拓展和指标更新。为协助各地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提高省系统监管效能,现将各地填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填报审核情况
各地能够积极主动的做好省系统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做到有变动及时动态更新,但也存在有的市、县区审核不及时,对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处理不及时,甚至存在有学校尚未填报等情况,影响了统计指标的准确性(详见附件1?3)。

二、相关指标建设情况
从省系统统计指标来看,各地宽带网络接入、校园网建设、班级多媒体设备配备等工作推进迅速,符合年度目标任务要求。但仍存在部分指标进展缓慢,特别是校园网络访问畅通学校比例指标(详见附件4?6)。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做好省系统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各地要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教秘〔2016〕161号)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快谋划推进本地学校信息化建设,及时将建设状态情况采集填报到省系统中。要进一步明确省系统本级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职责,督查本地学校定期填报数据,按时完成本地学校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对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要及时反馈给学校修改后复审。
本次各地要在6月25日前完成省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省系统将建立定期填报审核机制,每年按季度更新和汇总统计。学校须于每季度的末月10日前完成数据更新填报工作,各县(区)须于每季度的末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各市须于每季度的末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省级于每季度的末月25日前完成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省级将安排专人在线巡查督促,并对各地填报审核情况定期记录作为年底信息化工作考核赋分依据之一。
2.加大对学校数据填报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数据一致和科学有效。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培训,做好省系统填报工作的部署和采集指标的解释说明。根据《安徽省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暂行)》,今年省系统学校基本信息已实现与教育事业统计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同步更新。各地负责省系统业务部门要加强和相关指标统计负责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学校基本信息发送变动的及时由教育事业统计部门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中更新以便同步到省系统。在填报审核时,对于省系统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相同的指标务必保持一致。
3.加强督促巡查,继续发挥动态监控预警作用。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督促巡查力度,特别是要根据《安徽省电教馆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应用省级两平台网络畅通保障指南(试行)》的通知》(省电教?2016?5号)要求,及时排查辖区学校校园网络建设及传输质量情况,加大升级改造力度,提高网络访问质量,必须保障每所学校网络上传、下载信息资源流畅。各地要对学校已填报数据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对已经停止招生的学校须由市教育局统一公文报送说明,将不纳入统计基数。各地要认真对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42号)文件要求,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省系统相关指标统计数据是各地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年度考核赋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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