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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3月24日至25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市报考总人数36885人,共241424科次;共设12个考区,38个考点,1175个试场。为了全面提高考试质量,确保平安考试目标的实现,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陕试中考〔2008〕6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试中考〔2018〕4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精神,充分认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分类招生以及高考改革的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考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的质量和信度,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县市区为考区,实行县市区负责制。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招生机构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请公安、保密、卫生、电力、交通、环保、无线电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考试内外环境的综合整治。各县市区招生办对考务管理负总责,招生办主任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由招生办主任向考区委员会和市招生办同时报告。各县市区考区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主考办公点”工作制度,严格禁止主考只挂名不上岗、溜岗的现象。涉及考试安全的重要岗位和工作环节必须对聘用领导和人员进行认真筛选,不合格、不培训不得上岗。
二、认真选聘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扎实做好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每个考区设有若干考点,每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由考区主任聘任。监考员及考点工作人员的选聘与培训由主考负责。选聘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应坚持“三不要、三禁止”,(坚持凡在过去监考中被停考,受过处分,责任心不强的教师,不要选聘;凡不接受培训,不熟悉考试业务的教师,不要选聘;凡工作有情绪,不要选聘;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禁止有子女参加考试的教师参加考试工作;禁止带课教师、班主任参加监考工作。)
每个考场内配备2名监考员,考场外设若干机动监考员。各考区要对选聘的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监考员要正确使用规范用语,并指导检查每位考生填写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卷型等信息,降低答题卡填涂差错。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重点培训考务流程和规范操作,教育考试工作人员禁止将手机带入试场,对发现此类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三、强化试场管理,加大考风考纪整治力度
各县市区要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县市区招生办要充分发挥技防手段的优势作用,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对所属县市区的保密室和标准化考点进行巡查;对非标准化考点除要加大人防手段外,还要对监控信息回放查看。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考前教育工作,考生生源学校高中校长要亲自负责,明确告知考生参与舞弊的重大危害性,对手机带入试场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考生所考各科成绩作废。各生源学校校长要高度警惕考生参与有害信息群的舆情,一经发现,必须上报当地考试招生部门,并做出严肃处理。
设在城区内标准化考点学校要开通监控平台,与市县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所有考点包括非标化考点、乡镇考点都要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查,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测时,要进行全面检测,同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测,严禁检测走过场,同时要进行有效的信号屏蔽,在规定范围内安置屏蔽仪。
非标准化考点、乡镇考点还要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密场所进行视频监控,录像存储保存半年以上,于考后一并上交市考试管理中心。市上将对录像进行回访检查,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