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教育局网站:www.xinyangedu.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教育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和教育教学先进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模、重点、结构和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与统计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协同搞好“三税”教育附加费征收、管理、审计等工作。
(四)负责审核全市地方高等院校、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布局设置和结构调整。
(五)负责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技术教育、师范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教育的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指导并抓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八)负责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的实验室建设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师队伍。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按照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全市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十二)制定市管中等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组织全市各类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改革;负责地方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管理与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基金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名校长工程”、“名校工程”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十六)落实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七)管理市委授权范围内的本系统科级以下干部。承担市直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