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沣东新城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报名系统http://218.30.71.239/或http://www.xaywjy.com/尊敬的家长您好!为了使家长及时了解当年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政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推出了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管理系统。本系统2017年为试运行,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和方式与往年相同。本系统只是辅助手段,不作为您孩子入学的必须要求。具体入学办法以沣东新城教育局2017年招生入学细则为准。本系统不支持西安市其他区县入学报名和随迁子女信息采集工作,请前往当地教育局咨询。敬请理解!感谢使用!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我区2017年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公告。
一、招生时间安排
1、学校公示时间:5月27日前各义务段学校(含民办)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步骤、负责人、咨询电话等招生情况公示于本校门口。
2、网上证件登记审验:5月27日至6月1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录2017年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www.xaywjy.com)填报“四证”信息,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
3、学校登记时间:6月2日至6月16日,适龄儿童、少年携“四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对应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
4、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4日前各中学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10日前,各小学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办理流出证明:7月5日前学生持 “5.28”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段教育学位的中学办理流出就学证明。
6、教育局拟分流时间:7月10日前对各学校已经登记但未录取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全区的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二、招生办法及要求
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初中: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沣东新城户籍学生,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素质教育报告单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就学。
2、沣东新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新生入学
沣东新城辖区内因城区改造拆除的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监护人带领下,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租房合同及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材料等,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入学。
3、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居住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政策见附件4)。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沣东新城辖区内的居住证或本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①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沣东新城辖区居住证及相关材料;
②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买房:提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样表见附件5)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回。
★★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区今年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试点区县,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采取“网上证件审验”与“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登陆2017年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www.xaywjy.com)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时间是5月27日至6月15日。
(3)随迁子女父母收到证件审验通知短信后,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2日至6月16日。
5、咸阳市秦都区沣东街办招生入学工作,继续按照秦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执行。
●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三、招生程序
1、小学一年级按以下顺序录取:
⑴接收学区内户籍在沣东新城的适龄儿童入学。
⑵接收沣东新城城区改造原学校拆除后居住在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⑶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招生政策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初中七年级按以下序号顺序录取:
⑴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直接全员对口直升该初中。
⑵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招生程序与小学招生程序办法相同。
四、以下情况不予安排
1、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
2、空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3、挂户:因家长择校造成孩子的户籍在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上。
4、提供虚假证明: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的,将不予办理。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除承担相应的义务教育学位外,剩余学位可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要求执行,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招生,实行自主招生。
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沣东新城教育局义务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89108017 8910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