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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下午,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我校联合举办的“全省汉藏双语检察官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我校城北校区东一楼0202室举行。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步洪博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曹国宁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马天山院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洪婷婷老师,校党委副书记梅岩、副校长冶成福,以及来自全省各州的31名汉藏双语检察官培训班学员和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师生参加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梅岩教授主持。
开班仪式上,冶成福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向培训班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校的历史发展、学科设置、特色专业与优势、汉藏双语培养现状、学校高原体育运动特色教育成果等,希望检察官学员在这一年中尽快转变身份,努力学习,快乐生活。
曹国宁组长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欢迎,向学校领导、老师的付出表示感谢,并代表省院向各位学员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提升民族语言运用能力的重要价值,增强学习自觉性;二要抓住培训机会,做到术有专攻、有所收获;三要遵守规章制度,既做学习的模范,又做遵章守纪的模范,树好检察形象。
张步洪副检察长首先对学校提供的优美的学习环境、优质的学习资源、丰富的课程设计和师生的精心组织表示感谢,并向各位学员提出学习要求:一是明确学习目标,积极进行角色转换;二是掌握学习方法,多听多记;三是充分利用好学校提供的优质资源;四是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以学习为乐趣。
兴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索南才郎作为学员代表发言。他向省检察院以及学校领导、老师的关心表示谢意,就本次培训作出承诺:一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二是遵守纪律,自我约束;三是维护团结,树好形象。
梅岩副书记最后做总结发言,他向各位学员介绍了学校的建设情况和新师大精神,提出了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要求,并希望各位学员发挥检察官的优良传统,为师大学子做好榜样。
全省汉藏双语检察官培训班学制一年。它的举办,既是我校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签署联合培养民族语言法律人才框架协议的具体践行,也是检校深入合作,共同探寻育人新机制的一次良好实践。正如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马旭东教授所言,我们看似招进了一批学员,但更主要的是给法科学生带进来了31位实务老师。一年的朝夕相处无论是对培训班的学员还是本科生,都将是难能可贵的财富。该培训班中,将实行理论教师与实务导师“拼课”以及“双师同堂”等新的教学模式,也将由此开启法治人才培养新方法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