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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宏观调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制度,着力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确保完成2018年招生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坚持统一标准。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3.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5.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6.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二、复试时间

从3月23日起各学院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大批量调剂考生集中复试须于4月9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与地点各学院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4月9日之后各学院可以组织小范围补录,要求在4月13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4月20日下午4点前,全校所有复试录取工作均须完成并公示。

三、组织管理

(一)根据《北京农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机构调整的决定》(北农校发〔2017〕106号),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校研招办负责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指导并协调各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审核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细则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导师代表等,具体人员由各学院确定。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定复试命题、复试程序、复试方式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组织实施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意见。

(三)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主要职责: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落实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四)工作要求

1. 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ua.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北京农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 2018年复试工作采取一志愿、调剂考生分批进行的方式。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有学院公章的“2018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经

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8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审批。

4. 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复试工作开始前,研招办向校纪检监察部门介绍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工作流程。在复试工作办法中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5. 要求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当年无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为我校相关专业和相关部门的在岗教职工,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格保密制度。对复试录取工作参加人员实行全员培训。

四、考生复试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保证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2018年“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33 分。

(二)接收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

5. 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在符合以上五条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8.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校内跨专业调剂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规定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四)破格复试要求

2018年我校从严掌握破格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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