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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校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
为建立常态自评机制,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校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在对本科教学全面检视、客观分析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完成本教学单位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质量报告,形成《山东艺术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送教育厅,并面向社会公布。
二、编制内容
参照教育厅通知要求,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质量报告须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等。
(二)师资队伍。包括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发展与服务情况等。
(三)教学条件。包括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设备、图书、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四)教学建设与改革。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等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
(五)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质量信息利用情况和质量改进情况。
(六)学生发展。包括招生及生源情况,学生学习满意度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情况,学风与学习效果,学生就业与发展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情况及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针对2017-2018学年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2018-2019学年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编制要求
(一)数据统计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据,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可根据需要采用图表或附表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各项数据的统计口径如下:教学数据按照学年度计算(统计时限为2017.09.01?2018.08.31);财务、图书和科研数据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统计时限为2017.01.01?2017.12.31);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按2018年9月30日产生的指标数据进行统计。教学质量报告中须如实呈现“附件1”中的各项主要数据。
(二)格式及字数
报告的内容要详略得当,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具体文本结构及格式见“附件2”。
四、报送要求
(一)报告完成后,要广泛传达并征求各专业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报告的电子版发送到huchunjing@126.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并报送至长清校区办公楼1001室。
(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完成报告的单位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