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校史室是收藏与参观并用的场所,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
、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空调及门窗。
、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
(二)、校史室设备、物品保管制度
、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资料,集中保管、分类管理。
、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等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
、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校史档案借阅制度,做好利用、签定、收藏工作。
、原则上不外借校史室设备、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
、遵循历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陈列,排列有序。
、管理好校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管理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提供便利,热情为师生服务。
、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历史资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三)、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帮助的教师、学生和激;
、心理咨询室由校级分管领导和心理咨询老师同管理;
、心理咨询老师应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舒适的咨询环境;
、心理咨询老师值班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不得随意私自动用咨询室内物品。
、咨询结束后,咨询老师应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咨询档案,并分类存档。
、咨询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漏,不得随意带出咨询室;咨询档案实行咨询员个人负责制,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翻阅;
、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咨询室所属书籍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咨询老师及本校学生,每人一次限借数量,定期归还;
、咨询室文件由专人管理,按类分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或带走文件,咨询老师使用完后放回原处,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每天开启心理信箱,及时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类整理好,记录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维护工作;
、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人员离开咨询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杜绝发生治安事故。
、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询室清洁,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如果丢失或损坏咨询室公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四)、心理咨询室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
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特高特大仪器设专柜,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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