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7月1起实施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昨日举行的条例宣讲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悦伦表示,对创新失误的宽容和对创新积极性的保护是条例的亮点之一。这样,可以减免创新承受的不当压力,避免干部“为官不为”。

宽容创新失误

刘悦伦在宣讲中称,条例是“以支持制度创新为立法核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如何支持制度创新?创新容错机制便是重要体现。刘悦伦表示,对创新失误的宽容和对创新积极性的保护是条例的亮点之一。

为了减免创新承受的不当压力,条例建立创新容错机制,规定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这主要是针对有些干部‘为官不为’,担心创新出错之后秋后算账、承担责任而不敢大胆创新,”刘悦伦说,容错机制将有助于提升干部创新积极性。

据了解,为了激发创新的动力,落实“法无禁止即自由”精神,条例明确规定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集中执法方便企业

强化综合管理与服务也是自贸区条例的亮点之一。据了解,为了改进综合管理方式,条例要求自贸试验区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而且从严控制检查活动,对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检查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

“集中执法的机制是条例给自贸区的一个便利,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不然今天环保去查,明天工商去查,企业肯定吃不消,”刘悦伦说,集中执法时,各方面人员都要到,体现了政府的高效。“集中执法方便了企业,但前提是要建立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告诉企业哪些事情不能做。”

为了优化公共服务,条例建立“反向评估机制”,规定由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或市场主体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情况进行打分,并纳入该部门的年度考核。

做绿色低碳的标杆

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也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中重点提出要支持总部经济、贸易、航运、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业,以及新型要素交易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汽车平行进口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广东省副省长何忠友昨日在作贯彻部署时表示,目前,自贸试验区已吸引了一批大型企业的海外总部和区域总部入驻,国际贸易航运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已有一定基础,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态势良好。接下来,要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套支持政策力度,完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税收征退、跨境支付、信息物流等支撑系统,强化招商引资,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高端产业聚集区,并辐射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自贸试验区应该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标杆,必须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贯穿各领域、全过程,”何忠友还指出,广东自贸试验区要在建设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出口产品低碳认证等方面积极探索,建设成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

在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方面,何忠友指出,要推动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重点推进个人跨境投资方面的创新突破,探索建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同时,还要注重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监督和打击各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非法行为,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相适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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