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为0315-2962669,该校联系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警钢路68号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编为063001。
一、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0315-2962669
二、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人员工作职责
教务处
部门职责
1.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务处的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负责向系部等各教学单位传达、贯彻上级教育方针、政策和指示。
3.组织研究提出学院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计划、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的方案、措施和实施意见。
4.负责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6.负责全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7.协助人事处做好全院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教学工作考核和聘任考核。
8.负责组织全院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教学行政工作。
9.负责全院英语能力测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创新能力等级测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等大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10.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与安排及企业职工培训工作。
11.负责全院学生的考试、补考的组织与安排工作和各类课程考核成绩的统计工作。
12. 负责全院公共选修课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13.负责全院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14.负责全院学籍管理工作。
15. 负责全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全院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经验交流以及教学评优工作。
17.负责筹备和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18. 协助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协助组织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等相关工作。
19.负责审查各教学单位的学期教学进度计划、教师的评聘,负责审查新开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
20.负责全校教室、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及其它相关教学资源的调度。
21.负责学院图书馆管理工作。
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精神,从本院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
2.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领导本处室人员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法规。
3.负责全院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研教改等工作。
4.制订学院教学发展规划,对学院专业设置、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组织制订和修订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6.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师资的引进、培训、进修、提高和管理工作;进行师资队伍建设问题的研究,包括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术研究动态;进行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双师教师的遴选和考核工作等。
8.负责组织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排课等工作;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档案管理;负责全院各种统考工作;组织实施全院公共选修课;负责全院教室等教学资源的调度工作。
9.组织落实全院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和管理全院教学研究立项、优秀教学成果奖和教学优秀奖等教学奖励的评审工作。
10.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各项教学检查与评估,规划和制订各项教学目标,实施教学督导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教学过程管理;负责全院教学情况的统计与教学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11.组织学院、省、国家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学院老专业改造和新专业申报工作。
12.组织召开学院有关教学工作会议,协调各系教学工作。
13.责对外教学协调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4.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副处长(1)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分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教研教改、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及全院教学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
2.兼学院科研处处长,主持学院科研处工作。
3.组织实施师资建设规划、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全院教师的培训、进修和新教师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4.组织各种教学竞赛活动。
5.责精品课的申报、评选与立项建设和示范专业的申报及建设。
6.负责全院高职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建、聘任、调整及开展各项活动。
7.负责教研科研学术讲座等活动的筹备及实施。
8.负责全院的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日常检查,做好教学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
9.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10.负责全院英语能力测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创新能力等级测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等大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11.负责全院公共选修课的组织与安排和专升本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2.负责教务系统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上级、学校、教务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登记处理、信息提供等。
13.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务处副处长(2)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分管教材、技能鉴定站、图书馆、学籍、考务等管理工作。
2.负责教材建设的规划、计划及教材的征订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的日常考务、成绩的管理等工作。
4.负责学院的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协助做好教学检查及评价工作。
7.负责图书馆工作。
8.协助处长做好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实施学院教学发展规划、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处长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提出对制(修)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审核各系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经院教学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文档的汇总、印发工作。
4.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教学检查、教学信息反馈、教学评价工作;负责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及领导听课安排;负责教师业务比赛的组织评议和表彰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调整专业结构,改造老专业,增设新专业的有关工作;负责专业建设的评估、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7.负责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8.深入教学第一线,经常听、查课,分析教与学双方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教学实施情况,并提出教学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9.组织完成各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的编制及下发工作。
10.审查教师授课计划,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做好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
11.协助处长积极推动全院的教学改革工作,会同各系研究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的规划和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12.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师资、教科研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1.统计教师队伍相关数据,分析教师队伍现状,掌握教师队伍整体情况和信息。
2.负责教师学历进修、业务培训、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下厂实践等培训工作。
3.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组织新进教师试讲工作。
4.组织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教师等的选拔评选工作,并做好考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外聘教师和专家的管理,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并负责发放聘书。
6.负责组织申报各级的科研课题,对课题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报送院、处领导评审、上报。
7.负责科研成果的申报、登记、材料汇集、科研档案材料的审查、保管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院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负责院级课题申报、立项评审、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的推荐、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院级教学成果评审和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工作;负责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宣传工作。
9.负责全院英语能力测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创新能力等级测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等大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工作。
10.负责学院专接本工作。
11.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考试、成绩、教材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1.汇总各系部考试、考查科目,编制考试组织方案并安排落实。
2.统计学生考试成绩,组织安排补考事宜。
3.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做好纸质与电子版成绩存档备份工作,按时录入补考、重修考试成绩并下发至各系部。
4.负责考试试题的收集、存档,组织试卷的印制和发放。
5.负责试卷库、试题库的建设。
6.对各类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7.负责考试改革的相关事宜,组织好考教分离的考试安排。
8.检查监督考风考纪,对作弊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相关部门。
9.按照保密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卷的印制工作。
10.负责一体机的维护和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11.协助分管处长做好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12.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教务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1.完成学院总课程表、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教室课表的编制及下发工作。
2.负责全院校历的编制和发放。
3.负责全院教室资源的调度,负责与设备处、后勤公司等部门的联系,做好各校区合班教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各系部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实验报告等的发放工作。
5.负责教师调课、代课手续的办理。
6.协助做好各种教学常规检查工作。
7.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教学资料并进行分类、编目、建档。
8.负责教学管理系统信息的录入、运行、数据维护等。
9.负责处内所属设备的建档管理;负责处内日常事务工作。
10.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教学督导组岗位职责
1.教学督导组执行督教、督学、督管、指导教学的职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秩序检查。
3.教学质量检查。
4.教学信息搜集和反馈。
5.教学考核评价和教学调研指导。
教学督导员岗位职责
1.经常检查教学秩序,包括各类理论、实践等教学秩序检查、教学设施及教学环境检查,及时处理及反映问题。
2.重点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形式主要采取听课形式,学期末应汇总评价结果并上报。
3.适时组织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等方面检查,及时反映检查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改进。
4.负责教学信息搜集与反馈工作。
5.不定期的召开学生座谈会,将学生的意见及时书面反馈给相关教师并汇总并上报。
6.参与人事部门对新教师的考核、教师的考核及评聘工作。
7.参与学院对各系的教学检查评价工作。
8.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多提建设性意见。
9.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中突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每学期要向学院提交一份调查报告。
10.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
部门职责
科研处是全院教育科学研究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机构,它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学院主管领导负责,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技路线方针,宣传科学技术,执行国家科技政策。
2.制订、实施学院有关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制定学院年度科研计划,下达年度教科研任务,组织实施各项教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开展课题全过程跟踪管理,做好教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工作。
5.负责教职工各类教科研成果的审定、奖励工作以及教职工教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审定工作。
6.负责全院的教科研成果统计及教科研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院内外学术交流,举办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会,组织论文集的编辑出版。
8.做好全院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9.负责高教研究所日常工作,努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水平。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长职责
1.主持科研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
2.负责全院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管理;组织好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学院课题的立项、经费分配、经费使用及成果验收等工作。
3.负责组织教职工各类教科技成果的审定、奖励工作以及教职工教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审定工作。
4.组织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应用,负责横向科研合作的联络、沟通,信息交流、收集工作。
5.组织全院的教科研成果统计及教科研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6.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和全院学术交流的管理,组织安排学术报告(讲座),承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院内各单位或个人加入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8.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科研骨干队伍的组织、科研骨干的培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9.做好全院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10.做好高教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Tangsh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cience & Technology)位于河北省唐山市 。
学校前身是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49年创办的唐钢职工大学。1991年,河北省冶金职工大学(张家口)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实行联合办学,同时设立总校,校名为河北冶金职工大学(简称职大)。原河北省冶金职工大学则更名为河北冶金职工大学宣钢分校;原唐山钢铁公司职工大学更名为河北冶金职工大学唐钢分校。河北冶金职工大学总校设在河北省冶金工业学校(石家庄)。1999年7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河北冶金职工大学,河北省冶金工业学校(石家庄)基础上建立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00年原河北冶金职工大学唐钢分校更名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钢分院,2003年学校独立成为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