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为0311-83706100、0311-83706172。教务(科研)处是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管理全院教学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一、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
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0311-83706100、0311-83706172
二、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科研)处是在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管理全院教学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1、协助院领导组织拟定学院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制订并执行、监督实施教学、教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制订和实施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论证并申报新增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系(部)制订并实施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制订、实施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制订、审核系(部)教学工作计划,使用、维护、管理教务管理系统,组织编排全院课程表;负责对系(部)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况实施常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系部专业建设水平、实训基地建设、精品课程及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等情况的检查、评估。
4、负责全院教室和其他教学场地、资源的统筹使用和协调安排;组织制订学院教学基础设施(设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各系(部)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指导、组织各系(部)制订并实施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实践课程标准,并对各系(部)实践教学开展、“双证书”落实情况实施检查、评估;指导系(部)开展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培训及各类技能等级考试辅导、考务工作。
5、组织制订和实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配合人事处做好新进教师的选拔、聘用、岗前培训及全院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系(部)开展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落实青年教师培养方案,组织开展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及推荐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汇总、统计工作。
6、指导、组织并实施学院课程教学改革,指导系(部)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院级精品课、优秀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的评选、交流与推广。
7、负责全院各专业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指导、审核系(部)制订各专业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指导、管理专业教学团队校企合作进行实践课程实训指导手册、教材的开发、编审与印制、出版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教材的选用、征订、采购与发放工作;组织开展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案(讲义)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8、负责全院学风建设和学生学业水平考核、考务管理和学生成绩管理;负责对全院学生降留级、限缓免考资格申请、毕业资格进行审查、报批;组织制订各专业学生综合人文素质培养方案,负责学生综合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9、建立、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对全院教学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价。制订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组织系(部)制订、实施各专业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填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信息采集平台、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负责对平台数据实施监测、分析。
10、负责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及跟踪管理工作。
12、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做好校内外专利项目的申请及实施工作。
13、负责科研团队的管理,确定研究计划和攻关项目,并组织验收和年终评比。
14、负责统筹安排学院年度科研经费,做好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奖励工作。
15、负责学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数据平台”数据的统计、填报、分析等工作。
16、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办学经验、科研进展等,定期印制“高职教育信息简报”。
17、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浓厚学术氛围,提升研究水平。
18、负责学院科技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1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学院创建于1924年,始称“直隶第八师范学校”,1933年以地名命名,改称“河北省立正定师范学校”,1953年改名“河北正定师范学校”。1999年开始培养专科层次师范生,2001年更名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正定分校”;2004年更名为“石家庄学院正定分院”;2007年改建为“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实施高等职业教育。
2021年5月10日,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更名为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