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
(一)新生定于9月7日报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以书面形式向河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凡丢失或毁坏者,须凭当地招办证明信办理报到手续。
(三)已通过缴费平台交费的新生直接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需备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6张。
(四)新生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半价购买火车票;新生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各校区报到地址:
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火车站乘22路、27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站下车;保定东(高铁)站乘56路到河北大学新校区,换乘27路到河北大学站下车。
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火车站乘4路、27路公共汽车,保定东(高铁)站乘56路,河北大学新校区站下车。
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医学部站下车,保定东(高铁)站乘K1路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下车向东步行300米。
(五)报到当天,保定火车站、保定东火车站及客运中心均设有接待站(8:00?19:00)。
二、学费、住宿费交纳
(一)学费标准(元/生/年):哲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本科专业4500元;普通艺术类本科专业8500元;其它本科专业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专业1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28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元/生/年): 分为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五种。
(三)交纳方式: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交纳(网址:http://plat.hbu.cn),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中的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需大写输入该字母)。交费流程详见“缴费平台--系统公告”或河北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cwc.hbu.cn/)“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如新生未能及时在网上交费,可在报到时到学校指定收费处交费。
为及时办理入学及住宿手续,请务必于9月1日前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住宿费需在8月中旬宿舍确定后网上交纳)。
三、相关说明
(一)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以下账户汇款,汇款时务必注明学号、姓名、专业等信息。
户 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0409002009264039993 行 号:102134009555
(二)学校为学生统一代购公寓床上用品,包括被褥、毛毯、蚊帐等,共计682元,学生可自愿购买。
(三)教材费第一学年800元,多退少补,学生自愿购买教材。
(四)新生报到后需进行入学体检,要求9月9日前完成入学体检,体检费每人100元。学校鼓励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给予一定补助。
(五)凡当地省招办不负责寄送档案的,学生本人须把高考及高中档案(含党团关系)带来并交给所在学院党组织。
(六)新生团员关系转至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党员关系转至中共河北大学党委组织部(保定市新生)或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其他地区新生)。
(七)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凡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的,迁移地址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同时必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及户籍专用章。迁移证须在报到之日起40天内交给学校,逾期不再接收。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保定市区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关系。
(八)新生9月9日开始军训,9月21日正式上课。
四、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录取招生咨询电话:0312-5079698
财务收费咨询电话:0312-5079497
后勤住宿咨询电话:40089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