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地址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业务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办。
(五)申报材料
1.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照”标准的蓝底照片两张。
2.2001-2002年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照”标准的蓝底照片两张。
3.2003年及以后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邻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
二、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相关档案材料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业务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办。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邻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
三、开具出国留学使用的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中文)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业务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自学考试考生办理出国留学手续需要“考生成绩证明”(中文)。
(五)申报材料
1.2003年以前的毕业生,依据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课程成绩,按照样表格式内容制作中文成绩单,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业务办理大厅核实盖章。
2.2003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业务办理大厅打印制式成绩证明。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邻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
四、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业务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查证本单位员工学历。
(五)申报材料
单位发申请函(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公章)、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到业务办理大厅。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函→审核函内材料→回复结果,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邻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
五、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业务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转入: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到河北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将其他省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河北省。
转出:考生离开河北省到其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将河北省自学考试考籍转往其他省。
(五)申报材料
考生须本人办理,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河北省及转入省准考证号。
(六)服务流程
转入:考生在其他省完成转出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省业务办理大厅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转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省业务办理大厅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邻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
六、开具《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冀政办〔2009〕47号)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业务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2003年-2013年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补充档案、办理报到手续等事项时需要《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五)申报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邻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
七、开具出国留学《高考成绩证明》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冀政办〔2009〕47号)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自学考试处业务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考生办理出国留学手续需要《高考成绩证明》。
(五)申报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邻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