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农业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河北农业大学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转专业的共同条件
(一)品学兼优,无违纪、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学院意见和就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转出、转入人数。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的禁止条款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二)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所在学院决定;
(三)对口招生的、单独招生的(含专接本)以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
(四)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五)应予退学的;
(六)不得跨保定校区、渤海校区、秦皇岛校区转专业;
(七)不得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一)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3.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50%的学生且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2周至第3周。
2.学校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各转入专业本批次录取人数的30%。如申请人数比较集中的专业,将依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由学校教务处与所在学院共同协商并确定最终接收名额。
3.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接收学院可以对申请转入该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4.经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分别按申请人所申报专业凭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转入语言类专业应当进行笔试和口试;
5.学校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1.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初,本科在校生可申请转专业,但需跟随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第2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学院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各专业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下一年级各专业本批次录取人数的10%。如申请人数比较集中的专业,将依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由学校教务处与学院共同协商并确定最终接收名额。
3.学校教务处按申请人所申报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凭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学校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为适应就业市场变化,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平均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50%的本科学生可以在专业类内(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申请转专业,按大类招生已经分专业的除外。经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专业手续,专业差别较大的学生应随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选课和课程的认定
1.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
2.在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中,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学院批准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由转入学院视课程性质和专业性质情况确定作为通识选修课予以记载。
3.凡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不同、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已修课程的学分与要求的学分相差不大于0.5学分的成绩有效;相差大于0.5学分的课程,由转入学院和开课学院共同研究后认定。
(二)学生转专业后的毕业资格审核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原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原学校学习或者不适应原学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1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河北省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五条学生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转学应当在每学期期末申请办理;
(二)转学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备案)表》(一式五份),附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患病转学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证书),提供原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并提供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和拟转入学校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的复印件(2个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审核,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的,转出和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凡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或未办完有关手续前,应当参加原校、原专业学习。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河北农业大学有哪些专业
学院 | 专业 |
---|---|
河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制药工程 |
生物技术 | |
生物科学 | |
生物信息学 | |
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 |
工商管理 | |
会计学 | |
物流管理 | |
财务管理 | |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金融学 | |
保险学 | |
经济统计学 | |
市场营销 | |
河北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
土木工程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工程管理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农业水利工程 | |
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机械电子工程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工业设计 | |
工业工程 | |
车辆工程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
农业电气化 | |
河北农业大学农学院 | 农学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
中药学 | |
农村区域发展 | |
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 | 生态学 |
森林保护 | |
木材科学与工程 | |
林学 | |
河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 园艺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
河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 植物保护 |
动植物检疫 | |
河北农业大学园林与旅游学院 | 园林 |
风景园林 | |
旅游管理 | |
河北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生物工程 | |
包装工程 | |
河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环境科学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
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整治工程 | |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 | 动物科学 |
草业科学 | |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 动物医学 |
动物医学 | |
动物药学 | |
河北农业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 |
网络工程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
物联网工程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河北农业大学理学院 | 数学类 |
化学 | |
应用物理学 | |
河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日语 | |
河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 | 绘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舞蹈表演 | |
音乐学 | |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法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
秘书学 | |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理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制药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工程管理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文管学院 | 物流管理 |
工商管理 | |
会计学 | |
公共事业管理 | |
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秦皇岛校区)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旅游管理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环境科学 | |
水产养殖学 |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
海洋科学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