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铁道警察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铁道警察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院作为公安行业院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转专业。
特殊情况下,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确需适当调整专业的,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后,允许在校学生转至适当专业就读。
第二十五条 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原则上跟随学生原专业及复学对应年级进行学习;若对应年级未开设原专业的,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未报到入学,且注册取得学籍的;或入学未满1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以上的;
(三)应作退学处理的;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五)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六)由低批次转入高批次的;
(七)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八)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或学院认定转专业理由不充分的。
第二十七条 在同一专业内转入不同专业方向,参照转专业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转专业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或9月前两周。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学生转专业的政策、程序、结果等均应公开进行。对拟转专业学生相关信息,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手续全部办理完结,转专业学生方可开始在新专业的学习。
第二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学院原则上不接收外校学生转入。确因患病或者其他特别原因,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或不适应本院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转出我院。转学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铁道警察学院有哪些专业
图像与网络侦查系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刑事科学技术系 | 刑事科学技术 |
警察体育与战术训练教研部 | 特警 |
侦查学系 | 侦查学 |
公安管理系 | 公安管理学 |
治安系 | 治安管理 治安学 |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 | 治安学(城市轨道安全与执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