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需户口迁移人员
办理条件
符合政策规定的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无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公安派出所)→审核、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审批(县级公安机关)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户口迁移3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全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例:清城区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AM8:30-12:00,PM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8号区方正二街
联系电话:
0763-3377499
交通指引: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7路 到 市环保局 下车步行189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7路 到 市公安局 下车步行283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7路14路205路208路29路311路37路 到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车步行419米 乘坐101路102路104路105路37路7路 到市检察院 下车步行438米 乘坐105路311路 到 市审计局 下车步行489米
收费标准:
免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