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3.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4.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5.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
7.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8.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