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制定全市人口计划指标,结合实际调整了五项户口迁移政策,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城落户限制,有序放开源城区落户限制,放宽购房和自建房入户政策,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相互投靠政策,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
近日,省政府派出专项督查组到河源督查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工作情况。
据悉,围绕省委、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要求,河源把“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户数”等指标纳入发展目标,并制定河源全市人口计划指标,结合实际调整了五项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城落户限制,有序放开源城区落户限制,放宽购房和自建房入户政策,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相互投靠政策,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
座谈会上,市公安、国土、教育、人社、卫计、财政等部门向省督导组汇报了河源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双落地工作情况。省督导组肯定了河源目前取得的成绩,认为将“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指标纳入“十三五”规划,是个了不起的创新举措。同时,河源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工作与上级目标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国平表示,省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有针对性,为河源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工作指明了方向。河源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做到政令畅通,做到查漏补缺,迎头补上,确保河源完成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工作任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到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审查材料,作出受理意见。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善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对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善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给予说明和解释;
3.申请经派出所受理、审批后提交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户政室;
4.申请经户政室审核、审批后提交河源市公安局户政科;
5.户政科审核、审批后签发《准迁证》;
6.申请人凭《准迁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到原籍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注销原籍户口(属于市内迁移无需本项手续);
7.申请人持《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免费,换发、补正4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