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关于出站博士后办理户口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留校工作

1.去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办理离站手续时,提供随迁家属的身份证号、户口迁出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及详细地址(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开出:

A.给中关村派出所的办理落户《介绍信》 B.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介绍信》

若有家属随迁的或博士后本人户口未在北京办理进站手续的,还需开具 “调动人员登记表”,切记复印两份B和《调动人员登记表》备用(一份交校博管办存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用)。

2. 去校人事处调配科报到,开具:C.给中关村派出所的证明D.给北京市公安局的《落户地址介绍信》

3. 去校集体户口办公室,出示A、C,取:E.集体户口卡 ,办理离校单盖章手续

4.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把B、D、E、本人身份证(有家属从外地随迁户口的博士后还要提供家属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家属户口簿,均为原件)交给经办人,开出:F.《入户通知单》(G.给家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H.给落户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5. 持G到家属所在派出所开出:I.《户口迁移证》

6. 带2张1寸大头照片到校集体户口办公室,交C、E、F、H、I,办理落户手续。

7. 如果本人户口在北京,但不在中关村派出所,同时又不迁家属户口的。在征得中关村派出所同意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取得:E.集体户口卡 ;再到校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交C、E、F和相片,办理落户手续。

二、到本市其它单位工作

1. 去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提供本人户口迁入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及可随迁家属的身份证号、户口迁出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及地址(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开具:

A. 给中关村派出所的户口迁移《介绍信》

B. 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介绍信》

若有家属随迁的或博士后本人户口未在北京办理进站手续的,还需开具 “调动人员登记表”,切记复印两份B和《调动人员登记表》备用(一份交校博管办存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用)。

2. 去校集体户口办公室,出示A,取: C.集体户口卡 ,办理离校单盖章手续

3. 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到所去工作单位报到,同时开具 D. 给北京市公安局的《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4. 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把B、C、D、本人身份证(有家属从外地随迁户口的博士后还要提供家属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家属户口簿,均为原件)交给经办人,开出:E.《入户通知单》(F.给家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G.给落户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5. 持F到家属所在派出所开出:H.《户口迁移证》

6. 去接收单位所属派出所,凭C、E、G、H办理落户手续。

7. 其他特殊情况注意事项:

(1)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时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介绍信。

(2)户口落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去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时须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博士后本人户口未在北京办理进站手续的,须持博士后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籍证明)。

(4)随迁子女当年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须持在校证明,待业人员须持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

(5)第二胎子女随迁须持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须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离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7)如果随迁配偶到本市无人事权的公司工作需要调转档案的,须先将配偶档案转到原档案所在地人才,再到全国人才(电话:010-84214710或010-84214713)开调档函,将档案调到北京。

三、去外地工作

1.去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提供本人户口迁入单位或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及可随迁家属的身份证号、户口迁出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及地址(配偶与子女户口需在一处),开出:

A.《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B.给接收单位的《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

C.给户口迁入地公安局的《介绍信》 D.给中关村派出所的《介绍信》

切记复印两份A和C备用(一份交校博管办存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用)。。

2. 到校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出示B、C、D 取得:E.集体户口卡和本人户籍信息

3. 到中关村派出所,把D、E交经办人,开出:F.《户口迁移证》

4. 去户口迁入地公安局,把A、B、C、E、F交经办人(其他需要携带的证明、证件等请事先向迁入地公安局问清楚)开出: G.《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四、出国

出站后自费出国的博士后档案及户口必须迁出学校,户口迁到家庭所在地,档案放到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备注:

1. 校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地址:清华汽车楼旁大十字路口西北角,南北主干道西侧保卫处院内,电话:62783270。

2. 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为在读的大、中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出国人员出站时不办理户口随迁。

3.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周1-5上午8:30-11:30)地址:北京科技大学南门内直行约50米博士后公寓院内304房间,电话:62335024

4.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周1-5全天办理 上午:8:45-11:30 下午:13:30-17:30)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南三环附近)。可在清华西门乘826到成寿寺北口下车;或乘300、830、368、特8路成寿寺下车,路口往南400米路西;或乘812、39支、732、807、小35、826、732、730、946路成寿寺下车。电话:8768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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