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贵阳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及贵阳落户政策规定

怎样才能落户贵阳?成为贵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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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认可的夫妻关系人员;

二、夫妻在筑一方必须在申报地派出所有固定住所。

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结婚证》;

四、被申请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地址: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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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条件: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要求随父或母(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

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出生医院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四、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五、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的,还须提交父母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申请书须父母双方签名。

地址: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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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条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并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落非农业户口的。

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四、父亲或母亲的《退休证》。

地址:被投靠的子女户口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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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入户的前提是:(1)房屋属于居住房;(2)房屋已建成并入住;(3)房屋产权必须唯一。

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退休父母户口迁入我市的。

购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

材料:

一、本人申请和屋管开具的入住证明;

二、商品房需《房屋所有权证》或《贵阳市商品房购销合同》附加《贵阳市商品房预售登记表》;经济适用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二手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交易准入许可证》;房改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交易准入许可证》;私有房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被申请人的原籍户籍证明。(注:《贵阳市公安局改进作风服务群众55项措施》第22条“申请办理迁入本市户口人员,凡申请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信息能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网上进行核实的,不再需要回原籍开具户籍证明”)

地址:房子所属派出所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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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户口迁移

条件:经人事部门和招商引资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商投资人员入户

务工经商年限为:

一、人事部门或招商引资部门的批文;

二、如配偶随迁需提交《结婚证》;

三、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原籍户籍证明;(凡申请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信息能在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网上进行核实的,不再需要回原籍开具户籍证明)。

四、申请人住房手续或人事(招商)部门准许其进入集体户的手续;

五、如挂靠亲友则提供亲友的户口簿;如租赁房屋则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落户到属地派出所入“便民利民公共户”。

材料:

一、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审批,领取《准迁证》。

二、申请人持《准迁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若属省内户口迁移的,不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此步骤省略)。

三、申请人持《准迁证》、《迁移证》(省内迁移不需要)和《申请入户批示表》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地址: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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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入户

条件:

在贵阳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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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源: 指生源地为本地的,且本地院校的毕业生到本地学校就读的学生。

外地生源: 指生源地为外地的,且外地院校的毕业生到本地学校就读的学生。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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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迁入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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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入户

条件:

已将人事档案转递到我市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且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有意愿在我市就业或创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或外地普通高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

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薄》;

3.《结婚证》(非婚生除外)

备注:

一、毕业生与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申请入户批示表》;

四、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单及2张二代身份证相片;

五、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六、贵阳市范围以外还须提供户籍证明。

地址:迁入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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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户籍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入户

条件:

入学前户籍在贵阳,因毕业、肄业(退学)原因需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

材料:

一、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证》或《肄业证》;

三、《报到证》(未分配工作或不分配工作的,不需提供);

四、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未分配工作或不分配工作的,不需提供);

五、如家庭住址发生变迁,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温馨提示:

一、入学前户籍在贵阳市,因未分配工作或不分配工作等原因回原户籍居住的,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如家庭住址发生变迁,还需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毕业入户。

二、办理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迁移,凭《就业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迁入手续。

三、对于已将人事档案转递到我市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且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有意愿在我市就业或创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或外地普通高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为更好对其贯彻落实“先落户后创业”的精神,依据筑人通【2009】24号《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先落户后就业(创业)有关事宜的通知》,申请人可凭与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集体户审批表》、毕业生二代证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贵阳市范围以外还须提供户籍证明)等以上材料报辖区公安(分)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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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条件:

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现回国落非农业户口的留学人员。

材料:

一、欲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

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二、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

1、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2、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中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

3、如已在当地取得具有产权住房的,可在该住房所在辖区派出所恢复户口;

4、对于没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根据其本人在当地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以及原工作单位的先后次序,凭有关当事人或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申请人迁入本户的书面证(声)明材料以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恢复户口;

5、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其凭上述证明在当地保存其档案的人才中心落户。

地址:迁入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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