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各地复工复产节奏加快,一些城市已经提前布局,争相推出“福利”吸引人才落户。降低落户门槛、提供购房补贴……一系列诱人引才政策的背后,新一轮的“抢人大战”已悄然打响。
1、2020年进入4月以来,政府先后祭出两份文件,直指落户问题。这两份文件分别针对推动取消落户限制、深化户籍改革等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要求。
首先,4月3日发改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
1.督促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2.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3.督促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取消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4.推动Ⅰ型大城市探索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应落尽落。
5.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
之后,4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同样明确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2.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3.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2、为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铜陵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以下“若干意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保障城乡有序建设。
划重点
答:《意见》明确,对符合《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的实施意见》(铜政〔2018〕39号)规定的创业就业人员,《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70%,剩余30%自《不动产权证》办理之日起5年后发放。
补贴对象
购房方面
第一类,普通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或技工(师)院校预备技师班及高级班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
第二类,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才,或取得技师的技能人才;
第三类,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
第四类,在我市新落户且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第五类,年龄45周岁以下的外地来铜创业就业人员和进入我市城区创业就业的农民。
租房方面
在租房方面第一类,新落户在铜工作暂无自有住房且不选择政府免费提供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
第二类,对新落户在铜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第三类,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
第四类,毕业三年内的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从补贴范围来看,《意见》涵盖了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引进人员,将对更好留住人才实现稳定就业起到积极的作用。
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方面
《意见》规定第一、二、三类人群,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分别给予400元、800元、2000元每平方米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四类人群,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创业就业满五年后,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购买。
第五类人群,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给予300元每平方米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租 房 补 贴 方 面
《意见》规定对博士研究生十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补贴,对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每年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