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户口迁移证的工本费是五元人民币。
户口迁移证办理须知
一、居民户口迁往市、县外的,凭迁入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居民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由学校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大分办、教育、劳动部门的就
业报到证和学校集体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
学生毕业由家庭户口迁往市外的,
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接受单位证明办理户口迁出。
需要补录的户口:
1、因特殊情况造成计算机库内无数据的:凭常表、迁移证、及能证明户口的其它证件,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携带有关手续和补录表到户政处审核办理。
2、长期持市内户口证件未落需补录的:凭市内迁移证等户口证件,由派出所申报,市局户政处审批后办理。
3、往年出生的婴儿需补录数据的:按平公治[1999]31号文件精神准备有关材料,由入户地
派出所统一申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办理。
户口迁移证办理程序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 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