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温补贴发几个月,总共多少钱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各地都在调整高温津贴的标准,北京的高温津贴7月7日宣布要翻倍。
在2009年,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曾规定,从6月至10月期间,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而非高温工作人员的补贴为100元,高温补贴移动发放5个月。
对于高温作业的职工,高温津贴属于职工工资范畴,用人单位应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在每年6月-10月发放,高温津贴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
27地高温津贴标准
地区 发放金额(元/月) 时间
北京 180(室外)120(室内) 6-8月
浙江 225(高温作业)
180(非高温作业)
145(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 6-8月
上海 200 6-9月
江苏 200 6-9月
辽宁 200 7-9月
福建 200 5-9月
内蒙古180 --
广东 150 6-10月
湖南 不低于150 7-9月
广西 100-200 6-10月
江西 240(室外)160(室内) 6-9月
山东 120(室外)80(非高温)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陕西 10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以上/天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10-20元/天 --
宁夏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重庆 不低于5、10、15元/天 5-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