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及新能源汽车补贴车型

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2015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一、多处指标将调整,客车类补贴最高或降近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指标调整建议(以下称“建议”)从乘用车、客车、货车和专用车三个方面分析补贴现状、存在的问题,并重点阐述了针对性的调整建议。

1.新能源乘用车

建议认为,新能源乘用车现行补贴标准已较低。目前纯电动乘用车每度电补助1700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平均每度电补助2370元,且乘用车相比专用车、客车所需技术含量较高。另外,现行补贴政策缺少车型销售价格上限的限制,不利于引导企业降价,能耗指标有待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提出的新能源乘用车调整方案为:1)增加车辆售价上限35万元;2)增加能耗指标要求,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13kWh;3)增加插电式乘用车混动状态能耗指标要求,B状态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不高于80%;4)补助额度建议不调整。

2.新能源客车

建议认为,新能源客车现行补贴标准按电池容量计算,客车度电补助超过2600元,补助额度明显偏高。尤其是6-8米、8-10米的客车度电补助分别超过3300元、3500元,国补本身已超过电池成本,加上地方补助后,过补助情况更严重。另外,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能耗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提出的新能源客车补助调整方案为:

1)设定补贴上限。对于纯电动客车按照1800元/kWh,设定补贴上限=1800元/kWh装载电量。插电式客车按照4000元/kWh设定上限。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暂不设置电池上限。按上述建议,纯电动客车补贴平均降幅31.8%,其中6-8米和8-10米降幅45.6%、49.5%;插电式降幅40%。

2)提高能耗水平要求。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货车、客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不高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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