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陕西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陕西省乡村教师补贴政策

周至县4125名乡村教师每月最高可享受600元补助了,补助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具体补助金额根据乡村学校地理位置,艰苦边远程度进行标准划分。

5月26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先在周至县17个乡镇154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除县城所在的二曲镇外,17个乡镇154所义务教育学校列入实施范围,惠及教师4125名。

乡村教师补助对象:

此次补助的实施的对象为周至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乡(镇)村学校、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乡村教师补助标准:

周至县根据乡村学校地理位置,艰苦边远程度,制定了分档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500元、340元、260元、100元。

■扩展阅读:

陕西特岗教师补助进展

2013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12月,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对我省43个国家连片特困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基数。

周至县是西安市唯一的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县,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内。

■更多相关:

特岗教师可享受的保障政策

1、“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编政策优惠。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4、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5、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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