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及缴费领取标准【新修订】

发布时间:2023-10-30 04:20:22

浙江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浙江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1.16周岁以上(不含学生);

2.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浙江农村养老保险

二、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可自由选择;

2.集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

3.政府补贴:政府需对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年30元。

4.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三、浙江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标准

1.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发放。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依法继承。

四、浙江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

2.未参加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有农村户籍。

2017年浙江省各市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1.杭州已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杭州市内的无社会保障的农村老人都能享受到补贴,目前,杭州市农村老人均已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

2.台州椒江残疾人养老保险全覆盖

台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保险的城乡非低保三、四级困难残疾人,可统一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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