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陪产假规定:
北京市:128天至7个月,陪产假15天;
天津市:产假128天,陪产假7天;
上海市:产假128天,陪产假15天;
河北省:产假158天,陪产假15天;
辽宁省:产假158天,陪产假15天;
广东省:产假128天,陪产假15天;
山东省:产假158天,陪产假7天;
浙江省:产假128天,陪产假15天;
江西省:产假158天,陪产假15天;
湖北省:产假128天,陪产假15天;
广西省:产假148天,陪产假25天;
山西省:产假158天,陪产假15天;
四川省:产假158天,陪产假20天;
辽宁省:产假158天,陪产假15天;
青海省:产假158天,陪产假15天;
福建省:产假158至180天,陪产假15天;
安徽省:产假158天,陪产假10天(异地生活20天);
宁夏自治区:产假158天,陪产假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