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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退休涨多少工资,安阳退休工资多少钱一个月计算方式

2016安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涨工资最新消息_退休人员养老金迎十二连涨

连续多年的上调养老金,已经成为离退休人员每年的期盼。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传来好消息,我市下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退休人员养老金迎来十二连涨。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文件精神,这次养老金调整是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此次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5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十二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和往年一样,此次养老金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退休金偏低人员及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倾斜,提高其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上调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上调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上调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上调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上调50元;年满90周岁上调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在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说。例如,王某某,1950年出生,年满65周岁,工龄35年11个月,增资时按36年计算。那么他这次增资就是普调70元+工龄增资90元(2.5元×36=90元)+年龄增资30元(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上调30元)+0.5%增资11.15元(2015年12月工资2229.16元×0.5%=11.15元)=201.15元,所以王某某今年合计增资201.15元,他9月将领到原工资2229.16元,另外补发9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1810.35元(201.15元×9=1810.35元),合计为4039.51元。

安阳养老保险参保流程一览:

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1、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户行和银行帐号;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单位基本情况资料(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表、财务报表等);

(6)成建制转入的,还须提供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

2、填写表式

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3、办理流程

(1)单位依法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及时受理,对资料齐全、表式填报正确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参保人员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资料不全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明确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办理。经审核证件、资料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当场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资料退还。

承办科室:社保局参保登记科

服务咨询电话:227638051176615117662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1、须提供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填写表式

填写《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3、办理流程

(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依法申报参加养老保险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及时受理,对资料齐全、表式填报正确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参保人员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参保证明。 

(2)资料不全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明确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办理。经审核证件、资料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登记环节业务人员应当场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资料退还。

承办科室:社保局参保登记科

服务咨询电话:22763805117661511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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