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两年的时候,一直实行着计划生育政策,这也是为了减少人口的压力和资源短缺的情况,所以国家对这一项政策特别的重视,有很多单位都是要求自己的员工只能生一个孩子,这也造就了现在的独生子女特别多,国家在履行这个计划生育的时候,也给人民特别多的鼓励和福利,独生子女证是一个重要的证明。现在国家针对于一些独生子女作出了补贴的政策,这是因为现在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很多独生子女上面都有四个老人,下面有两个孩子,所以他们的压力非常重,国家不仅是为了奖励他们,也是为了让他们的压力能够减轻,所以才会提出了独生子女补贴的政策。那么2019年四川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有哪些?四川独生子女不同新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2019年四川独生子女救助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每年120元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省级财政对三州和扩权县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25元,对其余地方的补助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年15元。2018年,共计下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438.54万元。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目标人群,按年人均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2018年,共计下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146718万元、25188.33万元。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是四川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按每人每月520元的标准发放;对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50元的标准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8年,共计下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56480万元、18776.66万元。
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雅安市石棉县、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等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区),按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子女而自愿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2018年,共计下达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808万元、201.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