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赤峰残疾人补贴政策及补贴最新标准

自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认真贯彻落实补贴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规范管理,残疾人切身利益得到较好维护和保障,截至今年5月份,全市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2310.7万元,惠及残疾人46214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3018万元,惠及残疾人603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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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两项补贴制度按计划落实,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赤峰市人民政府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赤峰市民政局对本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个人申请、残联审核、民政局审批的方式,纳入补贴发放范围。补贴资金封闭运行,通过一卡通的形式,按月或按季度及时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2019年1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提高几项民生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赤峰市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100元。赤峰市补贴资金在上级拨款的基础上,按照市、旗两级9%和21%的要求进行配资,2019年市本级已配套补贴资金1067万元。

与此同时,为精准认定补贴对象,赤峰市民政局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工作人员采取信息核查的方式,不定期对已享受两项补贴人员数据进行比对。通过与低保、特困、孤儿数据比对,掌握残疾人身份变动情况,与残联数据比对,掌握残疾等级变动情况,与公安户籍、殡葬数据比对,掌握户籍变迁、死亡减员情况,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享受补贴资格变化的及时予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并且及时将采集信息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目前,已完成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信息录入,实现了数据信息动态共享。

此外,赤峰市为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主动认领问题。一方面制定整改清单。针对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落实不到位”问题,高度重视,对标对表,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另一方面全面开展排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赤峰市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不漏一村不漏一人。在加强数据比对上,充分发挥兜底保障脱贫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获取残联数据,将已享受两项补贴人员与全市残疾人、低保对象数据进行比对,对通过信息比对发现的未享受补贴的残疾人等相关数据,下发旗县区调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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