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近日,我市印发《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实施补贴,困难残疾人每月可领70元补贴。
《办法》对残疾人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资金筹集和申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明确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可单独立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其中老年残疾人为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滁州市抓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滁州市坚持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扎实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精细落实。
严格审核到位。加强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联动,编制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和办理指南,将拥有残疾证的人员名单提供给乡镇(街道);规范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公示“一个过程”,严密组织书面核查、实地抽查等程序;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立信息比对机制,每月对补贴发放对象状况进行核查。
资金发放到位。在省补基础上,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进行扩面,将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年8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年720元;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采取社会化形式通过“一卡通”发放。今年1至8月份,全市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497万元、惠及9.21万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47万元、惠及4.96万人。
贴心服务到位。采用“两微一站”发布、广播宣讲、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补贴政策;在乡镇(街道)服务大厅开设申请受理窗口,提供协助办理和免费材料复印等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上门办理。对新审批通过人员当月组织发放,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立即停发。今年1至8月份,全市累计新增两项补贴享受对象5287人,核销14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