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政府文件,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已于本月全面建立。今年起,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可分别按50元/月和100元/月的标准领取生活和护理补贴。
★哪些人可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
★可领多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适时调整。
★如何申领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残疾人证和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
★怎样发放
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按季发放,发放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对两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定期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