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3 10:28:44

 【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个廉政教育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为主题,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第十个廉政教育月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一名合格党员,为加快追赶超越,实现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思想保证。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

三、时间安排

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四、主要活动

全市以六项活动为主要载体,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1.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理念,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宣传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思路,阐明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遵循,宣传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持续解读《关于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2.强化监督问责意识,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通过集体学、自己学、讨论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认认真真学原文,真正学习好、理解好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行为习惯,使监督、问责的理念入脑入心。

3.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举办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班。以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县级领导干部为对象,开展教育培训,引导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4.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围绕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及相关党规党纪,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带动和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掀起全市的学习热潮。

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习老爱国主义、杨震廉政教育基地等场馆,加大干部廉政教育力度,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6.突出地域行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现身说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警示教育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班、关键岗位负责人廉政教育班等廉洁从政教育活动,举办廉政文艺演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廉政文化活动,及其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教育活动更具有针对性,确保教育月取得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在廉政教育月期间,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

3.务求教育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将廉政教育月活动与推进当前工作相结合起来,紧扣教育主题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确保教育活动不脱离实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注重交流学习。在活动期间,西岳清风网上将开辟“第十个廉政教育月活动”专栏,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教育月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投稿,互相交流学习。

【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2】

为增强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深刻剖析柳州粮库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育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净化心灵、提高境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和党纪国法红线,自觉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勤政,不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为全区粮食流通供给侧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活动组织

局成立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教育活动进行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纪委,负责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冼一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时间

本次教育活动从7月14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四、活动对象

教育对象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为重点教育对象。

五、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完成)

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引导全体职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大力营造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全员维护党风政风的良好氛围。局机关拟于7月14日召开动员大会。

(二)学习教育阶段(8月1至9月15日)

1.学习法规和学习会议精神。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采取区分层次学,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深入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增强法规意识和自律意识,确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

2.观看廉洁视频。采取自行观看和集中观看相结合等形式,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组织观看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

3.参观廉洁教育基地。组织职工到本地一家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参观,接受廉洁警示教育,敲响廉洁自律警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局机关拟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到南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有条件的直属单位也要组织全单位职工到本地一家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

4.上廉洁党课。围绕柳州粮库违纪违法案例,各单位负责人要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向全体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洁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局党组成员将带头在机关和直属单位上廉洁党课。

(三)对照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31日)

1.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围绕遵纪守法和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个人重点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查找差距不足;领导班子主要检查内部控制完备情况、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各单位要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体会与收获,撰写自我剖析及整改材料。

2.开展一次廉洁“风险点”安全检查活动。让干部职工从“我的‘风险点’在哪里、我的‘风险点’有哪些”入手,开展一次廉洁“风险点”安全检查活动。要结合本岗位实际,紧扣权力运行,围绕人、财、物、事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对每个机构、每个岗位、每个干部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分析风险表现的形式,制定有效的监督防范措施。通过自己找、领导提、职工帮、集体定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细化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及表现形式,查深、查透、查清、查准廉洁风险和监管风险,健全完善防控措施。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开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专题大讨论,围绕柳州粮库案例,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全体职工从思想和工作实际出发,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谈体会、讲认识、查问题、抓整改、促落实,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违纪违法的严重性、危害性,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思想上绷紧“防腐弦”,行动上不越“警戒线”,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作出廉洁承诺。每个同志要结合岗位实际、制定承诺内容,向组织(单位)郑重公开作出廉洁承诺。

3.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控。各单位要根据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强化内部控制,全面堵塞管理漏洞。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柳州粮库案件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廉洁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务求实效。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处室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推动教育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将加大指导、检查和督促的力度,确保教育活动落实。

(二)把握主题,分类指导。要坚持把以案明纪、以案促廉作为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在总体把握上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专门的廉洁风险排查,围绕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查找廉洁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洁规定,提高廉洁风险的防控能力。

(三)边学边改,务求实效。要通过这次“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实现边教育边提高,边整改边见效。

各直属单位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请于9月30日报局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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