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黄石产假多少天,黄石产假国家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黄石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黄石产假知识,可供参考!

产假规定

对于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

1、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2、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3、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产假天数

对于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

1、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

2、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2、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产假工资

1、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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