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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

2018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关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苏州籍(大市范围)新生一律不迁户口;非苏州籍新生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迁移户口。为了方便入学后办理户籍证明等,建议尽量在入学报到前办好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到2017年10月15日前结束。

新生凭《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请严格书写以下字样:苏州市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已领身份证的报到时必须交验身份证;未领身份证的,《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并盖章。

有关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12-82094586(后勤与保卫处)。

关于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新生凭《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原所在学校办理领取密封的个人档案材料。个人档案材料含:

初中、高中阶段所有的学籍材料;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体检表等。

在9月30日前统一上交给班主任。

个人档案如果是通过邮递的,建议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接收单位一定要注明是“苏州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卢艳老师 收”(邮编:215325)!寄件处请标明姓名和录取专业!请勿寄到“苏州大学”,以免遗失!

有关办理档案转递咨询电话:0512-82094520 (学生工作处)。

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所有新生均须转移党团组织关系,具体要求如下:

1、党组织关系转移

新生党员须在入校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我校将对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介绍信或党员档案,将暂停接收并及时了解核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才能继续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介绍信的要求:

(1)从苏州大市(包括下属县级市)范围内转入我校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抬头)请书写“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落款章必须是苏州市委直属党组织之一。

(2)从苏州大市范围外转入我校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联第一行(抬头)请书写“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落款章必须是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的章。学校:组织关系隶属于江苏省教工委的可以直接开;其他省省会城市大学落款章盖XX省教工委的章,不在省会城市的地方高校一般盖当地市委组织部的章。

(3)转往地全称填写: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4)介绍信第二联所有空白填写处不得为空,且要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若修改应有校正章)。

(5)党费交至日期距今不能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党员应回原党组织补交党费,并修改党费交至日期。

(6)介绍信落款日期必须为当年度。

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

(1)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正式党员档案材料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考察表、综合性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自传等材料。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考察表、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自传、思想汇报、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公示情况材料、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票决汇总单、预备党员培训材料等。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3)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4)档案材料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其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

①5月以后,递交入党申请书未年满18周岁;5月前,召开支部大会之时未年满18周岁;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

③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主要材料缺失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④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党组织不具有发展党员权限或与本人学习所在单位不一致,在毕业离校前3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的;

⑤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与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的;

⑥本人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转组织关系的;

⑦存在其他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

转入流程:无论是市内还是市外转入我校者,都不需要去苏州市委组织部,待开学后直接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交给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委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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