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学区内小学对口直升学区内初中
记者5月11日从沧州市教育局获悉,沧州市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新生入学主要依据户口和房证,两证齐全者按规定入学;只有户口者按权威部门出具的实际住房证明为主要依据;父母在市区打工只有房证或买(租)房合同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者按随迁子女对待。
“小升初”六个“严格”
记者注意到,工作方案中就“小升初”提出了六个“严格”:
严格遵守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严格控制班额。沧州市区所有学校控制班额在56人以内,超出人数只能增加教学班。
严格控制招收住宿生。
严格资格审核。其中,沧州市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资格依据户口、房证“双证”齐全,即依据其父母家庭住址和市区户口并与父母房证住址一致;学生报名须持所在小学毕业证书、小学学籍档案、父母户口本、房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只有户口本者,须经权威部门出具房屋证明,并核实准确无误。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非本市区户籍,仅在市区内买、租房,随务工父母到市区读书的学生,属于务工随迁子女;务工随迁子女凭居住证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定点学校报名。
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各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严禁各学校私自以任何借口选拔尖子学生。
推行学区内小学对口直升学区内初中
沧州市区“小升初”工作方案还确定了务工随迁子女定点学校:根据沧州市主城区建设和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实际情况,今年继续将第三中学初中部、市第五中学、市民族中学、市第八中学北校区、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三中学、第十五中学确定为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只限租赁房屋且有居住证或有房无本市区户口者)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其他学校不再招收随迁子女。
另外,推行学区内小学对口直升学区内初中方式。严禁学校将录取学生按学习成绩分为快慢班或重点班、特长班等行为,今年沧州市教育局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实行电脑派位、平行分班,随机安排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