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近日公布,上海与高考改革相衔接的中考改革正式启动。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注重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破除唯分数论,以考试招生引导能力培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上海中考改革包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三方面改革措施。为确保本次中考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改革措施将分步实施。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上海中考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150分,综合测试150分,体育与健身30分;新增加历史、道德与法治2门计分科目,满分各60分,计分科目总分由以往的630分增加到750分。
上海将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为此,上海将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上海将优化招生录取办法,整合普通高中现有招生录取方式,调整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类;继续优化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推进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探索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
50%至65%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名额分配,其中的70%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比例;其中的30%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区,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初中学校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