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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档案、户口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要求办理)。
安全提示
①请注意来校旅途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请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安全,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②办理入学手续时,请本人或家长亲自办理,谨防非法人员以代办名义实施诈骗。学校未设任何代办点,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有关手续。学校各迎新接待站及工作人员(包括车辆)均佩有武汉大学标志,请注意查看。
③谨防有人以借用手机、银行卡、电话欠费、网络中奖等手段进行诈骗,尤其要注意防范以办理义务教育退费、网购、邮包涉案、导师借款、网络借贷等名义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④注意寝室安全。出门时应切断电源并锁门关窗,钥匙要随身携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学校和寝室。
⑤注意用电安全。在寝室内禁止使用违规电器,请勿私接乱拉电线,谨防火灾事故发生。
⑥学校校园面积较大,依山傍水,地形较复杂,新生报到后请不要单独外出,有事最好结伴同行或告诉同寝室同学自己的去向。更不要去学校周边的池塘湖泊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⑦因报到期间校内及周边将会实行交通管制,请考生及家长尽量不要开车到校报到。
⑧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保卫部联系。校园110(24小时)报警救助电话:68777110
户口迁移及身份证、居住证的办理
①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户口如不迁入学校,可能会出现限制在武汉市购房等问题;如迁入学校,也可能出现家庭房屋拆迁补偿、土地权益丧失等问题。请慎重考虑。
户口迁入校的中途不可以回迁。
②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2015版)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各项目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须加盖户口更正专用章。
●《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已取消户口分类的地区,可以不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口印章。
●新生《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身份证编码;已发身份证的,身份证原件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码与《户口迁移证》必须一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生,如需将户口迁入学校,请直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办理。
●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办理。办理时,学生须持本人《户口迁移证》(武汉市新生持《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粘贴于《录取通知书》上)、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办理户口迁移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0月31日。
●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
户籍管理咨询电话: 文理学部 027-68766594 工学部 027-68773746
信息学部 027-68771419 医学部 027-68759919
③重要提示:由于户口迁移审批手续复杂,周期较长(通常要到第二学期初才可落户),此间无法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手续,因此,请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
●我校武汉市户籍的在校学生换、补领身份证,持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底页),换领须持原身份证,到珞珈山派出所办理。
●我校非武汉市户籍的在校学生换、补领身份证,持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携带下列材料之一:户口簿、原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到珞珈山派出所办理。办理时限为60个工作日。
④根据《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在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满半年后,可在相应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的相应权利和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办理居住证的具体规定、流程及办证地点等信息,请关注武汉大学保卫部微信公众号“平安珞珈” 的“信息服务”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