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习俗

泰州过年有哪些习俗,泰州新年风俗整理

江苏省泰州地区风俗历来淳厚,岁时节庆仪文繁多,在京杭大运河以东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过年(春节)时,泰州各地的人都会穿戴一新,在家中摆放好烟好糖以款待上门拜年的人。晚辈向长辈拜年时都会拿到压岁钱。客人到主家拜年都要吃红枣茶和一些点心。放鞭炮,元宵节点灯,耍龙舞狮也是各地都盛行的一种喜悦表现。正月初五日为“财神菩萨”生日,各地店铺一定要开张接财神。正月十五元宵节,各地都有点灯的习惯,“上灯圆子落灯面”也是各地相同的习俗。过年(春节)习俗各地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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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区)

清末及民国早期,农历正月初一清晨在家神与祖先牌位(或像轴)前供茶果、圆子(汤圆),全家焚香叩拜。吃过圆子、果子茶等以后,外出向长辈亲故叩头拜年。至亲戚家,必须向其祖先像轴叩头。如本人年长辈份高,由家中人持拜年片子相送。清末,受拜多的人家在门口放茶几,上有红纸簿及笔砚,交情一般的人拜年只需在簿上签名。抗日战争前后,晚辈向长辈拜年,逐渐由叩头改为鞠躬,平辈只拱手而已。建国后逐渐不供家神、牌位、祖先像轴,不再鞠躬,晚辈向长辈拜年时,口中只说“恭喜”。民国时期,主人对来拜年的人要敬浸泡红枣或金桔的“元宝茶”以及盛有糖果茶点的桌盒,建国后日渐简化,现在多为好茶、好烟、糖果招待。正式拜年至正月初四,但正月十八以前,未曾见面的熟人初次相遇仍说“恭喜”。近年来以贺年片、电话代替上门拜年的风气逐渐兴起。正月初一只吃馒头或熯饭,初二开始切青菜、煮饭,称为下生。“文化大革命”前,正月里城市文化娱乐以唱凤凰、唱麒麟、跳财神为主,乡村则送苍龙、舞狮子。

正月十三至十八为灯节,有女儿新出嫁的人家要送包灯(小人儿脚踏裂开的石榴)与铃儿灯给女儿,有外孙的人家,外婆也要送花灯。十三日全家吃圆子,十五日吃炒圆子,十八日吃面条。十五日元宵夜有灯会,并燃放九条龙、飞飞鱼、流星赶月等烟火。灯节期间,儿童携灯上街游玩,还可到熟人家中要求更换灯内拜烛。泰州俗谚云:“十三上灯,十四新春,十五元宵,十六牙朝,十七等等,十八落灯,十九算账,二十动身。”

姜堰市

旧时正月初一,主人要起五更,点烛焚香,燃放鞭炮,迎接天地神,不焚香不兴开门。男女老少更换新装,殷实者,皮、呢、绸、缎,以示富有;贫寒者,外新里旧,以求整洁。姜堰人饮食很有讲究,晨起,有干丝、果子茶、元宝(糯米圆子)、糕点、生姜等,每道不兴吃完,要存一点;中午,要吃隔宿饭,菜肴皆是除夕烹好的熟菜,意在吃陈粮,年年有余;晚餐,吃面条。家人邻里见面都说吉利语,并拱手作揖。乞丐上门,视为财神,倍加施舍。晚间不兴点灯,及早入眠,以祈夏日蚊虫少。初二,向亲友拜年,新婚夫妇给族长至亲送“果茶”。初三大早,各户遣小孩去土地庙争送头香。初一不兴扫地,少数待初五敬了财神菩萨后打扫,且须由外往里扫,意在招财进宝。

老农从初一到初十观察每日阴晴,预卜当年人畜五谷吉凶兴衰:一天、二地、三风、四雨、五马、六羊、七人、八谷、九豆、十棉花,以晴为吉。春节期间,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有玩龙灯、舞狮子、唱凤凰、送麒麟。民谚曰:“正月里拜年,二月里玩灯,三月里种田。”

正月十三起,家家“扯天灯”,名“上灯”,以求合家目明。这天早上吃汤圆,民谚云:“上灯圆子落灯面,要吃圆子到明年。”灯节期间,姜堰东岳庙、都天庙、龙王庙里置屏灯,灯上画“三国演义”、“封神榜”等古典小说中人物故事,观众摩肩接踵,热闹非凡。

旧时,乡村还有扯桅灯之风。即在土地庙前,树十余丈高桅杆,穿上竹篾圈数十道,每道皆以麻绳相系,如龙骨,每圈挂灯笼若干(每户一灯笼),杆端系有铃铛,而后似扯篷帆一般,把一圈圈灯笼扯向夜空,红亮如彩球,甚为壮观。

泰兴市(含高港区)

初一清晨,早餐吃糕和馒头。中饭以酒肴为主。饭后,或听人唱书,或邀人打牌。夜饭提早,晚上早睡,传说,此夜老鼠嫁女,家中不能点灯。少数人家,用竹竿挑起一盏或一串红灯,竖于天井内,称为“点天灯”,每晚红灯高照,至十八日“落灯”为止。初二起,亲友之间迎来送往互相拜年,直至元宵节方休。初七、初八“看攒星”。其间,农民常根据攒星位置预测年成丰歉,认为“上角仓仓满,下角水淋淋,月口刀兵动,月背是荒年”。

十三日元宵灯节,天晚,吃过圆子,各家儿童即点燃各式彩灯,在路上边跑边唱“灯来了,油来了,家家人家都来了”。此唱彼和,顷刻聚起几十盏灯,排成长龙。青年人则点起火把,到田野中挥舞。或“放飏灯”(用纸糊成一口袋,口朝下,下挂油把,点火后,靠热气顶托,使灯飞向天空,宛如一颗游荡明星)。如此一直持续至十八日“落灯”。

十五日元宵节为灯节高潮,不少村庄自发组织耍龙灯、舞狮子、摇荡湖船、跳蚬子精。也有人上城逛寺庙,庆云寺、广福寺、城隍庙,人山人海,闹腾一整天。妇女于此日回娘家,小孩拜干娘。

正月里,泰兴城乡居民有请“年酒”习俗,又名“请春卮”。素有往来者互相邀约,有人连日宴饮,竟达数旬。宴请房族中的新婿、新媳以及子女的师长,也常与“请春卮”相结合,分别称为“待女婿”、“待新娘子”、“待先生”。

靖江市

正月初一妇女不上灶烧早饭,忌污秽神明,让其带好孩童不致哭闹,图开头大吉。早餐吃米粉圆子,称“团圆”。对上门拜年者,款以花生、蚕豆、瓜子、糖果等,谓之“甜嘴”。午餐吃馄饨、团或除夕剩余之饭菜,意为“年年有余”。午后,三五结伴掷骰子、玩纸牌、搓麻将以消遣取乐,直至“落灯”(正月十八)洗手。整日间,“送财神”、调“苍龙”者(变相乞讨)走街串巷,调龙灯、舞狮子等民间文艺活动遍及城乡。将晚,各家呼孩童早睡,不点灯火,谓不干扰“鼠婚”。当晚各户将地扫净,初二不扫地,谓地生日。初二起,外出拜年。拜年之规,先近亲后远亲,一直延续到初七八日。俗说:“拜年拜到初七八,有酒剩点坛子脚”。初五敬财神,城镇商贾之家多以重礼祭祀。

靖江的元宵节,农家用米屑做成鸡、鱼、猪、鸭、棉花包、果品等模型,涂以彩色蒸熟,早晨供于佛前,焚香点烛,以祈“五谷丰登,六畜兴旺”。靖城、季市等较大集镇还举行花灯活动。农村龙灯、花船亦云集于市。此日,各庙宇为自然香期,信者去寺庙烧香。青年男女,尤其是女性,涌向街市看灯看戏。故农村称生下的女孩为“正月半上街的”。正月十三起,各家晚间在佛像前点烛掌灯,欢聚于灯前,有的约邻居聚于一堂,在佛前请“九姑娘”,卜问少女的愚、智;或请“田禾姑娘”、“灰堆姑娘”、“屎缸姑娘”等等,预卜当年年岁丰歉、人畜吉凶。如有患眼疾者,还许愿于来年灯期悬挂“天灯”。

兴化市

大年初一清晨先吃云片糕、红枣、京果之类“开口”。初三才淘米煮饭,也可洗切烧煮生菜。初五凌晨家家接财神。旧俗正月十三日晚“上灯”,此后各家每晚悬红灯于檐下。至十八日夜乃止,谓“落灯”。另从十三至十六每晚分别食粘饼、春卷、炒圆宵之类的食品。谚云:“炒十三,炸十四,十五、十六炒圆子。”其间,大小店铺每晚张灯结彩,妇男小女纷纷上街观灯。各大庙宇展出历史人物故事的围屏。

旧时,正月十六日夜主要习俗有:送耍孩、偷船桩、听出语。

送耍孩:泥塑小男孩,谓从“送子娘娘”处迎来。青年好事者于晚间敲锣打鼓送至婚久未育之家,以为生子吉兆。

偷船桩:用意与“送耍孩”相似。船桩原为渔船、农船用以代锚的小桩。好心人于是晚趁船主不备窃往久婚未育之家。但云,如船主发觉即不灵验矣。

听出语:晚出,偷听别人谈话,从其内容判定自己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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