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辽宁房产新政五条解读

在“辽9条”基础上,辽宁省政府又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5条政策措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房产新政辽五条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近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房地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房地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大力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简政放权,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各地区、各部门要全力配合,把国家政策、“辽9条”、“辽5条”等各项要求真正落实下去。

4月8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了9条政策措施。“辽9条”出台后,我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新建商品房销售降幅收窄,二手房交易小幅回升,房交会成交额明显增长,部分楼盘销售环比增长。“辽9条”的政策效果开始逐步显现。

今年,全省房地产业发展的主要工作思路和目标就是稳定销售,稳定供应,稳定预期,防范市场风险,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要扩大需求,即扩大住房刚性需求,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外来人口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其次,要稳定供应。即科学编制“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节奏;以规划为引领,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多元化产品;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

同时,要活跃交易,继续举办房交会,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商品房销售;实施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打造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并要加强服务,提高房屋交易信息化水平,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实行审批程序清单和收费项目清单,打造公平优良的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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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化解房地产库存,继去年“辽九条”、“辽五条”、“辽七条”之后,辽宁省政府今年新出台了关于促进商品房销售、去库存工作的15条房地产政策。

  家庭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上按2%税率征契税

1、对于对个人购买家庭惟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由原来按3%的税率征收调整为按1%的税率征收;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由原来的3%调整为按2%的税率征收。

3、个人将购买住房对外销售的,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

4、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注:

此外,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创新产业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原有贷款还清后,再申请还按首套算

关于首套房贷款申请条件放宽后的规定,首次申请贷款或原来有贷款已经还清了,再申请贷款买房的,就按首套房贷款申请算。

同时,按照央行最新规定,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款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20%,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元。

鼓励闲置房进租赁市场

1、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库存商品房向社会出租。

3、鼓励各类闲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供应。

4、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

将逐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1、鼓励各市、县政府对各类房交会给予相同的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与补贴,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2、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3、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库存商品房向社会出租。

4、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5、加大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扩面力度,做到应缴尽缴。

  库存严重地区暂停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

1、为了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求各地区用2~3年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

2、库存严重的地区,要暂停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

3、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申请转换用途或调整商住比例。

4、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子女就近入学

省农业银行专门推出“农民安家贷”,通过一系列优惠措施,为农民购房提供便利,减轻负担。

“农民安家贷”的支持范围,除现身份为农民的借款人外,将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也纳入贷款支持范围,并针对农民客户群体特点制定准入评分标准,破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农民,首付款最低20%,并可享受最低10%-15%的利率优惠;针对年龄偏低或偏高且收入较低的农民,可通过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与父母或子女(成年)联名贷款等方式申请,增强还款保障;针对农民收入季节性较强的特点,除可采取按月还款的方式外,还可申请按季还款,延长还款周期,降低还款压力,同时还减免提前还款违约金。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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