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3号),正式的明确了从2017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第一,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此前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和离休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由省人社厅另行制定。中金网9月23日
第二,调整的标准和办法。分以下三部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8个档次,月增加额为25至107元。具体标准为: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上述普遍调增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继续倾斜照顾。调整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的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分为三个标准:
1.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高龄补贴70元、130元、250元
2.其他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高龄补贴290元、480元、840元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高龄补贴20元、100元、180元。
第三,发放时间。1?9月份调增部分将于国庆节前发放到位,自10月份起我市退休人员将按照调增后新的标准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