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自扰出自《新唐书?陆象先传》,比喻常常有人跟自己过不去,遇事生非,疑神疑鬼的自找麻烦。下面是关于庸人自扰文言文翻译的内容,欢迎阅读!
庸人自扰文言文
《新唐书?陆象先传》(陆象先)罢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剑南按察使,为政尚仁恕。司马韦抱真谏曰:“公当峻扑罚以x威,不然,民慢且无畏。”答曰:“政在治之而已,必刑法以树威乎?”卒不从,而蜀化。累徙蒲州刺史,兼河东按察使。小吏有罪,诫遣之,大吏白争,以为可杖,象先曰:“人情大抵不相远,谓彼不晓吾言邪?必责者,当以汝为始。”大吏惭而退。尝曰:“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为烦耳。第澄其源,何忧不简邪?”故所至民吏怀之。
译文:
(陆象先)被罢去相位,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剑南道按察使,处理政事崇尚仁德宽恕。司马韦抱贞劝谏说:“你应当严刑拷打惩罚来显x威严,不这样,百姓就会轻忽并且没有畏惧。”陆象先回答说:“政事在于治理罢了,一定要用严刑峻法来树立威严吗?”最终没有听取(韦抱贞的意见),但蜀地百姓得到了教化。陆象先屡次升迁,做到蒲州刺史兼任河东按察史。小吏犯了错误,陆象先训诫他打发他回去。大吏向陆象先陈述、争辩,认为(小吏)应该受杖打。陆象先说:“人情大概相差不多,(你)说他不明白我的话吗?一定要责罚的话,应当从你开始。”大吏惭愧地退了下去。陆象先曾经说:“天下本来没有什么事端,(只是)庸人扰乱它,制造麻烦罢了。只要澄清源头,何愁不简明呢?”所以陆象先到的地方,百姓和官吏都怀念他。
拓展:
庸人自扰
【成语解释】
庸碌的人无端自寻烦恼。语本《旧唐书.卷八八.陆元方列传》。
【成语典故】
《旧唐书.卷八八.陆元方列传》
尝有小吏犯罪,但示语而遣之。录事白曰:“此例当合与杖。”象先曰:“人情相去不远,此岂不解吾言?若必须行杖,即当自汝为始。”录事惭惧而退。象先尝谓 人曰:“天下本自无事,祗是庸人扰之,始为繁耳。但当静之于源,则亦何忧不简。”前后为刺史4 >,其政如一,人吏咸怀思之。
【成语注解】
1、 录事:职官名。旧时各官署缮写文件的官员。
2、 杖:古代的一种刑法。用棒子或竹板打犯人
3、 象先:陆象先(公元665~736),字崇贤,陆元方子,唐.苏州人。历任户部尚书等官职,为政尚仁恕。谥文贞。
4、 刺史:职官名。古代纠察地方官员之官,后沿称地方长官。
【成语出处】
1、《宋史全文.卷二七下.宋孝宗八》:“萧燧言:『自古聚敛之臣,务为欺诞以?己能,未有不先纷更制度者。』上曰:『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耳。』”
2、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三○.松江之变》:“南村野史曰:『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卓哉斯言也。”
3、元.张养浩《归田类稿.卷二.时政书》:“传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之难。』又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前辈亦云:『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伏愿陛下详味斯言,则致治之方有不难见大抵。”
4、《儿女英雄传.第二二回》:“据我看起来,那庸人自扰,倒也自扰的有限;独这一班兼人好胜的聪明朋友,他要自扰起来,更是可怜!”
5、清.黄宗羲《明儒学案 .卷五二.诸儒学案.大定张甬川先生邦奇》:“物理自然,人不得以一毫私智容乎其间。《易》曰『易简』,《中庸》曰『笃恭』,《周子》曰『诚无为』,皆是此意象。先云『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私智是也。”
6、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庚申六十一岁》:“去冬余道过苏州,适吴江县有闹漕事,本系庸人自扰,又复张皇失措。”
【成语用法】
语义说明 比喻庸碌的人无端自寻烦恼。
使用类别 用在“疑心忧虑”的表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