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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试题精选(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试题 一、 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 9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进行 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的教育。 4、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

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5、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6、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3、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 宗教相分离。

4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和规范字。

5、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 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7、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

8、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9、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 事权和财权 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10、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 教育费附加 ,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 义务教育 。

11、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3、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4、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5、国家教育考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6、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7、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除外。(×)

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所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9、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10、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除外。(×)

11、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12、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14、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15、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三、选择题(下列各题至少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

1、教育是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B、优先发展)。

2、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A、发展教育事业)。

3、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有合格的教师 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D、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是(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B、在中国境内定居 C、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5、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的有(A、国家机关B、军队C、企业事业单位D、其他社会组织)。 四、简要回答下列各题

1、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目的是什么? 2、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填空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

2、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不收学费、杂费)。

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7、(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0、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11、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2、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13、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14、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15、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16、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7、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18、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19、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0、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21、(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2、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3、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24、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25、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生活费)

26、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8)章(63)条。

2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2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班和(非重点)班。

2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30、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三、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的实施。(X) 2、教科书审查人员可以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X)

3、现有一名13周岁的男孩,为中国籍新加坡人,不享有义务教育规定的权力和义务。(X)

4、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5、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X)

6、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7、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X)

8、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责任。(X) 9、如果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X)

10、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间修订的? 答:2006年6月29日修定。

2十六大提出的新教育方针是什么?

答:新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 新义务教育 一、选择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A.九 年义务教育制度。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C.学费、杂费 ) 。 3、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 为主管理的体制。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B.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培训和流动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津贴。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过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宪法和教育法 ,制定本法, 二、判断题

1、学校应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

3、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5、适龄儿童年、少年免试入学。(√) 三、填空题

1、凡具有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_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5、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6、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_引咎辞职。

7、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_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 _的学校(班)。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_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年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10、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_开除。 1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_个体差异,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12、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_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_微利 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 14、国家鼓励教科书_循环使用。

1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四、名词解释(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1、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2、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五、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请写出本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

答:(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2、《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任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请写出本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

答:(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六、论述题(共2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论述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意义:

答:这款规定标志着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代已经来临。“免费”成为新《义务教育法》最大的一个亮点。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得起学,不会因贫辍学,使义务教育更加名副其实。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不许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 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 ,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 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的标志。 6.《刑法》是规范有关 犯罪 和 刑罚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每月 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 受教育权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 财产关系 和 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 不停止 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 田径 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 , 惩罚为辅 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 2004 年 月1日正式施行。 1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0.权利是以 法律形式规定 并加以保障的人们所应当或可以享有的一种利益。

二、选择题(分单项选择和多向选择,共30分 ) (一)单项选择

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么特征?(C强制性)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D学校董事会 ) 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A当地县教育局 )

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 A、目的解释 )

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C 、某市公安局 )

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B刑事责任 ) 普法考试试题 一、填空(每题2分)

1.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 2.在我国,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

3.在我国,各级师范院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4.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6.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7.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正)。

9.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1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

13.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14.中小学校长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取获“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15.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16、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7、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18、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19、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20、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影响)执行。

2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聘、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 2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由其所在区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2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2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5、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判断题

1.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小学不超过六小时。(√)

2.《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教育督导暂行规定》规定,教育督导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督导机构的决定组织实施。(√)

4.《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6.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7.在我国,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8.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都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10.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有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11.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12.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无须使用期。(×)

1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15.所有学校都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 16.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17.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即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 18.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必要时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19.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可以区别对待。(×)不受歧视

20.非经审定的教科书,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使用。(×) 2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得相互通用。(×) 22.中小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3.社会力量可以举办宗教学校。(×)

2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办学责任。(×) 25.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答: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答: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答:(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 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答: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答: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答:(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

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答:(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

1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答: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8、 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答: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答;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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