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

两会关于反腐倡廉热点话题提案,全国两会反腐倡廉话题解读

近年来,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之害,感受甚为真切。“反腐力度不减,不仅体现在‘打老虎’,更要向基层延伸。”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要制定更细措施,加大对百姓身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一)

向人民群众交明白账、放心账

为什么要高度重视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有快有慢,观念和需求也有较大不同。而中央的决策部署是着眼于全国的情况制定的,这就要求各地在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过程中,既要坚决贯彻执行,又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容易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有的对中央政策的要求置若罔闻,没有很好地执行;有的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很必要,也很重要。

加强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党章明确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各级纪检机关三项主要任务之一。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也明确规定,监察机关职责第一项就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对于这项重要任务,历次中央纪委全会都要作出安排部署。比如2010年1月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就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1年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贺国强再次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中央政策部署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这些年,中央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是难得的“好经”。但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歪嘴和尚”把这些“好经”念歪的情况。比如,为了使土地向种粮能手集中,推动土地集约化、机械化经营,中央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政策,但在一些地方,这却成了一些人借此套取各种补贴的手段。通过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这些现象发生,才能使中央的好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加强监督检查,是维护党的纪律,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有效手段。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未能很好地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甚至为了局部的利益,对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20世纪80年代,海南行政区当时的主要负责人违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海南岛建设方针,发生了进口和倒卖汽车的严重错误。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此类问题,维护党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二)

向人民群众交明白账、放心账

如何通过监督检查推进科学发展?

关心经济工作的人们会注意到,2010年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一下子公布了18个行业208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涉及水泥、造纸、印染、炼铁等多个行业。这是中央着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采取的硬措施。但是关停这些企业,势必触及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及部分人的利益,如期关停并防止死灰复燃,会有这样那样的阻力。如果没有切实的监督检查,这项工作也许就很难向前推进。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眼前和长远、局部与全局、效率与公平,诸多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博弈,防止违背科学发展的问题发生,特别在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实现科学发展,避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低水平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可以说是一个有效的举措。

以落实“扩内需、保增长”4万亿投资为例。2008年11月,为了紧急应对正在不断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决定实施中央政府新增投资1.18万亿元、相应带动总额约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

4万亿,可是沉甸甸的“真金白银”!如何才能确保这些资金落实到位并安全使用?如何才能防止建设项目不出现违背科学发展的问题?为此,中央成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4个中央检查组,深入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前后开展了5轮专项监督检查,中央检查组共发现6462个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共发现6.2万个问题,截至2010年8月底,整改到位率分别达到84.3%和81.6%。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扩大内需政策落实中的违纪违法案件314件,处分430人,对75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再以汶川灾后恢复重建为例。重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科学重建”。中央建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机制,18个省(市)“一省帮一重灾县”,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支援。中央财政安排重建基金2203亿元,下拨特殊党费80亿元,四川省级财政3年安排重建基金270亿元。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援建202个项目,总投资116.98亿元。怎样用好这些饱含深情厚谊的资金,世人关注。北京请来负责奥运场馆的审计师为灾区重建资金“把大门”,对每一笔资金实行全程审计;上海建立三级监管体制,所有援建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划转,一分钱都不经过个人之手;苏州创造性地实施工程询价机制,通过询价核实工程报价,有效避免工程铺张浪费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截至2010年9月底,纳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29700个项目,已完工25270个,占85.2%;已完成投资7366亿元,占概算投资的85.6%。

现在,灾区重建已经结出了累累硕果:曾经是一片废墟的鹿坪村,从断壁残垣中重生,由传统农业成功转型为山区休闲度假与观光生态特色农业为一体的旅游村落;在地震中损失惨重的阿坝铝厂,不仅产能从震前的1.9万吨提升至2010年的14.2万吨,而且更加节能环保,两年来投入5000多万元购置环保装置,废气废料回收率达97%,产品成本下降,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谢。从其中的内容不难看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中国谋划“十二五”时期的战略思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十二五”时期战略构想的实施,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而崭新的课题。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三)

向人民群众交明白账、放心账

如何通过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加速期和社会矛盾的凸现期,各类社会热点问题叠加出现,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关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我国是一个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边疆民族地区团结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2010年,中央分别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新疆工作座谈会,为维护西藏、新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这方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成为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加强对维护政治纪律、落实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政策措施、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在执行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雪域高原、天山南北见证了我们为加强民族团结和谐走过的每一个坚实脚步。

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农村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这几年,中央持续加大“三农”工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这些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比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通过对2007年至2009年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拉网式梳理和清查,发现违规问题23765个,涉及资金175.48亿元。中央检查组对黑龙江、湖南等10个省进行重点督查,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和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411个,涉及资金763亿元。

又比如,坚决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通过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各地共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5999个。

还比如,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各地共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30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1703人;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31957个,涉及金额5.17亿元。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在大力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监督检查不可或缺,功不可没。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四)

如何通过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腐败?

监督检查既像“探测仪”,可以尽早发现问题的征象和苗头,及时预防腐败;也像是一把“利剑”,可以对发现的腐败问题采取断然措施,挽回损失并产生警示和震慑作用。近些年,一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陆续启动,投入资金大、建设项目多、产业链条长、利益关系杂,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加强对这些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可以及早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举办奥运会、世博会,是中国人久远的梦想。如今,这些梦想都已经实现了。当鸟巢上空、浦江两岸、海心沙岛绚丽的烟花坠落天际后,人们或许会问:如此巨大的工程,花了多少钱?都花到哪儿去了?这些担心并非多余。

无论是奥运会,还是世博会和亚运会,从申办成功的那一刻起,党和政府就始终紧绷廉洁弦,在追求“有特色、高水平”和“成功、精彩、难忘”的同时,强调“廉洁办奥运、节俭办奥运”,提出“科学办博、勤俭办博、廉洁办博、安全办博”,要求“廉洁、节俭、阳光”办亚运。可以说,从奥运会、世博会到亚运会,廉洁之绳一线牵,向人民群众交出的是一本本明白账、放心账。

北京奥运。在北京奥组委组建的同时,就成立了奥运史上第一个具有权威性、专业性的专门监督机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奥运监督工作的领导。7年多时间,奥运监督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19次,开展奥组委筹办工作和场馆建设视察检查20余次,让奥运举办成为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所有涉及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均实行公开招投标;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宗物资和技术服务进行公开采购;场馆建设实行审批、规划、用地、收费、拆迁、招标、采购、施工、执法、验收“十公开”;以奥组委官方网站作为公布信息的统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奥运筹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同时建立奥运会新闻中心,定期向国内外发布奥运场馆建设、奥运筹办工作新闻。正是因此,整个奥运工程建设、举办工作未发现严重违纪违法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奥运场馆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获得国家各类奖项118项;奥运会资金结余超过10亿元;赛后物资回收率达到95%以上。

上海世博。首先,对腐败“零容忍”。把法律界限、案例警示和办博纪律作为重点,进行法律政策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2009年以来,世博局开设15场廉政系列专题报告,1200多人次接受廉政教育。其次,打造监管“保险锁”。实施“旁站式监督”,派员直接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监督,审核工程项目报备合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还有,构建制度“防火墙”。以人、财、物监管为重点,扭住招投标、项目委托、采购、资金运作等问题易发环节,制定预算、合同、资金、财务和人员管理等廉洁自律、业务管理和监督保障150多项制度。作为世博园区“一轴四馆”永久性建筑之一的演艺中心,由于工程建设有章可循,同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工程监理费降低48%,项目设计费降低62%,电梯中标价比概算下降35%,仅幕墙工程一项就比原概算节约3000万元左右。

广州亚运。为了像“廉洁奥运”一样办成“廉洁亚运”,广州坚持打“预防针”、设“高压线”、筑“防火墙”,明确提出“不允许出现不干净的事,不允许出现不干净的人”。比如,项目采购招标策划方案要经广州市重点办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防止一个部门或少数人说了算;实行“招标代理摇珠机制”,使代理单位的工作更趋合理、可控、规范。又比如,资格预审评委随机选取,避免了企业与业主、专家之间打招呼;推行承包商履约评价制度、投标资格后审制度、工程担保机制等,对评标、中标、信用和标后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建筑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清除“潜规则”存在的土壤。通过项目审核,亚运会使用场馆数量从96个减少到70个,节省资金12.18亿元。

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这是这些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条宝贵经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保证中央惠民利民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就一定会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新局面。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五)

让廉洁与工程建设同行

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突出”在哪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陆续上马,如青藏铁路、杭州湾跨海大桥、西气东输、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南水北调工程,等等。“十一五”期间,实施了上百项国家级重大工程项目,很多都与改善民生直接相关,如农村饮水安全、沼气以及危房改造工程,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京沪高铁、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机场扩建工程等等。这些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建成,见证了城乡面貌翻天覆地的可喜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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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速度的加快,是以建设投入的加大为支撑的。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1月至10月,全国新开工项目28万余个,计划总投资超过15万亿元,同比增长23.8%。同年,我国西部大开发建设新增23个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达6822亿元。

伴随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大笔资金的投入,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一些地方违规上项目,一些工程质量低劣,一些项目建设中出现腐败现象等问题,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比如,“工程上马、干部下马”。从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到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工程建设环节,都有可能发生权钱交易的问题。以2008年为例,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60%以上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犯罪金额所占比例高达67.4%。另据媒体报道,自1997年我国大规模开发建设基础设施至2009年底,仅交通工程领域就先后有20余名省市级交通部门高官落马。短短几年时间里,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前“腐”后继:1995年,原厅长曾锦城“落马”;1999年,接任厅长张昆桐倒下;2002年,接任厅长石发亮又垮了下来。

又比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地方在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热衷于修建大马路、大广场、大绿地。有的小城市修建的马路超过百米宽;人口不足5万的城镇,建的广场却可以容纳6万人;一些豪华的行政中心、商务中心、会展中心拔地而起,动辄投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这其中,安徽阜阳颍泉区政府办公大楼因外形酷似美国白宫,被人们冠以“白宫”的称号。该建筑仅土建和外装修就耗资1500万元,整个大楼的投资占到该区全年财政收入的近1/3!由于缺乏科学规划、科学决策,这些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带来大量遗留问题,“形象工程”变“鸡肋工程”,就是其中之一。

错位的政绩观、价值观,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心浮气躁、急功近利,违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有人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生动地描绘为“三拍工程”,即拍脑袋决策、拍胸口保证、拍屁股走人。在少数领导干部用“工程”炫耀政绩,企图捞取“升迁”资本的同时,也为其埋下了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祸根。近年来查处的由“形象工程”到“腐败工程”的案件已不在少数。

再比如,“楼歪歪”、“桥垮垮”等“豆腐渣工程”。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住房质量,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旦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不仅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而且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尽管党和政府反复强调反复抓,工程质量总体上有较大提高,房屋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标准日趋完善,但工程质量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比如,震动全国的重庆綦江彩虹桥、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垮塌事件、江西九江长江大堤和云南昆禄公路“豆腐渣工程”等。2009年以来,被网民戏称为“楼倒倒”、“楼脆脆”、“楼垮垮”、“楼歪歪”等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凡此种种,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已经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阻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六)

让廉洁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2009年7月,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呈现出扎实、有序、深入推进的良好态势。应该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四个一批”:

排查整改了一批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破解难题的“三步曲”。对症下药,才能切中要害。通过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36.68万多个,发现问题21.56万多个,已整改15.87万多个。有人将这次突出问题的排查形容为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这样做,为有关政策出台提供了有力依据。

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案件1.5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50人。其中,重点查处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谋取私利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案件。

制定完善了一批制度。据统计,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已制定、修订制度规范97项,另有89项已列入计划。各地也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上的漏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如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吉林、河北等地制定了建筑市场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陕西、福建等地出台了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河南、海南实行工程建设廉洁准入制,等等。

推出了一批创新措施。各地普遍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上海、青岛等地探索运用“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办法,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强化对土地出让和转让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天津建立了土地“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走出一条土地精细化管理与预防腐败“双赢”路子,让建设工程更“透明”。湖南株洲将17个招标办的职能合并,成立招标投标管理局,对所有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实行“集中进场、统一监管”,分离“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职能。四川成都开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系统”,对全市近3000家企业进行实名信用管理,等等。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七)

让廉洁与工程建设同行

如何建立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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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千难万难,抓住根本就不难。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体制机制,建设覆盖全面、约束有力的法规制度体系,衔接紧密、严格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统一透明、信息共享的诚信体系,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建设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当前在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法规制度不配套、不衔接,可操作性较差、约束力不强等问题。这就要抓紧研究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出台一批亟须的法规制度。如政府投资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基础性法规。

建设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在这方面,我国已经迈出较大的步伐,有形建筑市场发展很快。全国333个地级市(州、盟)中,330个已建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一步就要不断拓展有形市场建设的内容,整合资源,规范运作,提升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市场。

建设公开透明的诚信体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加快建设以道德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制度为保障的诚信体系迫在眉睫。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这其中包括:依托政府网站,设立各级政府部门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相对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全面覆盖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初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认共享等。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唐代诗人杜甫身居茅屋时的美好憧憬。如今,神州大地早已广厦遍布,道路纵横。而且,随着的向前推进,工程建设同样会日益发展。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廉洁与工程同行,就一定能够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安全工程”。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八)

维护好“现代经济的核心”

怎样理解加强金融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

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

其一,这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金融作为“经济的血脉给养”,且不论通过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方式对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仅从证券市场发挥直接融资的作用来看,截至2010年12月,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数(A、B股)已有2063家,股票市值达到26.54万亿元,可见金融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占有何等重要的位置!加强金融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好这个“现代经济的核心”,不仅是要保持金融业的繁荣稳定,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好局面。

其二,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金融业面向全社会,涉及千家万户。同时,金融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不仅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样的历史教训很多。如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至今还让人记忆犹新。当时,印度尼西亚、泰国、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经济水平急速下滑,人民生活质量急剧下降,民怨沸腾,社会关系紧张,有的甚至发生严重暴乱导致政权更替。对这次危机,国际舆论普遍认为,除了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外,另一重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腐败问题。2008年9月以来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同样对全球经济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严重冲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认为,“腐败是这次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三,这是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须自身硬。事物的发展,外因固然重要,但内因却起关键作用。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必须练好“内功”,“强身健体”。要高度重视并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将反腐倡廉工作与金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加强内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机地融入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与合规经营体系之中,有效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只有这样,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稳健经营才有可靠的纪律保障,“现代经济的核心”才能得以更好维护。如在银行系统以科技创新引领业务和管理创新,自主研发和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数据集中为基础,以各项应用系统为依托,大幅提升防控金融风险和廉政风险能力,保障和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

其四,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大海有了江河的汇入才会更加浩瀚和壮美。金融业防治腐败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在不断丰富发展着反腐倡廉建设内容,又从中沐浴阳光、汲取养分,实现了自身发展。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的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日益成为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利器”;金融账户实名制的实施,不仅提高了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水平,而且在防范和打击利用假名、匿名账户从事贪污、受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设中的社会诚信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贷市场发展、为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提供信息支持、提高社会信用意识和改善信用环境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等等。这些举措推动了金融业防治腐败工作,同时在反腐倡廉建设进程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九)

维护好“现代经济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反腐倡廉走过了怎样的历程?

由于金融业发展本身所具有的阶段性特征,决定其腐败现象的发生以及防治腐败的思路、措施,都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由“大一统”向多元化金融体系转化。1978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正式分开办公,各家专业银行、保险公司相继成立,金融机构数量和人员迅速增加。随着经济、金融活动日趋活跃,由于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等原因,这一阶段出现了较多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违规交易等问题,金融从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频频发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纠正以贷谋私、打击经济犯罪等一系列清理整顿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这一阶段,金融业共立案查处2000元以上的经济案件3万多件。比较典型的有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原行长高森祥受贿案、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吴川县支行浅水营业所原会计李竞芳贪污案等。

在改革整顿中规范发展。随着金融业迅速发展,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多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初步建立起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多种类、多层次的市场体系。这一阶段,虽然加大了金融秩序的治理整顿力度,但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建设资金极度匮乏,高息揽储、账外经营等问题突出,由此引发的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党中央、国务院多次进行专题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大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发生在金融业的大案要案。比较典型的如广东省恩平市金融机构高息揽储、账外经营案,涉案金额数十亿元,造成严重支付危机,并引发局部的金融风波。江苏省无锡市新兴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邓斌非法集资案,涉案人员多达76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50人,县处级干部52人。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对金融业的高风险性有了深刻的认识。1998年6月,成立了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纪工委。同时,中央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和干部实行系统垂直管理;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新成立的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监管。在这一阶段,先后查处了一批金融机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如中信集团原副董事长兼香港嘉华银行原董事长金德琴挪用公款案、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朱小华受贿案、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案等。中央金融工委、金融纪工委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拓展新业务的同时,注重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金融业务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不良贷款余额及其所占比例逐年下降,金融监管逐步加强,盈利水平逐年上升,我国金融业开始摆脱困境并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建立现代金融体系,打造防范金融腐败长效机制。2003年,中央决定撤销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纪工委,成立银监会,接管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职能,与证监会、保监会一起,成为金融业监管的“三驾马车”。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实现股改上市,金融改革全面推进,业务创新不断加快,金融业得到长足发展。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纳入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防范金融业腐败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呈现出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积极推进金融业行风建设。通过开展规范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等工作,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增强了金融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金融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金融监管派出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试点,相继出台金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等一批重要法规制度,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坚决查办金融业腐败案件。近7年来,16家中央金融机构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300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级以上干部5800余人。同时,推动发案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和风险内控机制。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巡视巡察、内审稽核等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完成对中央金融机构的第一轮巡视。

大力加强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从2005年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纪委、派驻监察局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纪委监察局坚持每年定期培训一批金融系统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目前已培训6期近2000人。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十)

为什么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金融腐败”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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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后,新旧经济体制转换中的缝隙和漏洞,为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了空间。过去不曾发生的,将来不易发生的,在这个阶段都会集中出现。这是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有现象。金融业的腐败问题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金融腐败”为什么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暴露出监管制度建设的滞后和不足。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加快金融业的发展步伐,适当“踩油门”,以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确有必要。而金融监管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则是一个渐进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完善。因此,在金融业快速发展,各项新业务不断涌现的情况下,监管滞后甚至暂时“空白”都难免出现。加之极少数人打着金融“创新”的招牌,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通过借助金融衍生产品谋取私利或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等问题也应运而生。就像《论雷曼兄弟的倒塌》作者所述,“历史证明,凡是在利益追求下贪婪本性膨胀的时候,人类基于理性而制定的各种制度就会以创新的名义而被摧毁”。

其二,缺乏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整体效力。由于金融业行政审批等权力设置相对较多,业务经营、发放资金等权力影响巨大,能给请托人直接带来丰厚的利益,因此,金融从业人员尤其是握有上述权力的高管人员往往成为被拉拢腐蚀的对象。从外部看,中央金融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在地区的中央金融机构领导干部缺乏监督权,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从内部看,由于受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等因素制约,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力量相对薄弱且逐级递减,难以对基层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再加之金融机构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力量普遍不足,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整体效力。

其三,违规违纪违法成本偏低、降低了惩治的威慑力。目前,在一些地方对金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存在着重“行政”轻“司法”、重“人身”轻“经济”的现象。甚至有的地方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不深究,不严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客观上造成了对金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的惩治乏力。

其四,国内外大环境影响为金融腐败现象滋生提供了土壤。国际上,敌对势力不择手段套取经济信息,加大对我国金融业的渗透和影响,国外一些不法投机分子为了获取资金和商机,千方百计拉拢腐蚀我国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在国内,金融机构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使其成为各种矛盾的交汇点和风险聚集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资金的需求旺盛,供求矛盾突出,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必然不择手段地进行“公关”。这都是“金融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的诱因和客观条件。

反腐倡廉十个热点问题(十一)

维护好“现代经济的核心”

如何进一步推进金融反腐倡廉建设?

*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指出:“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把金融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前进。”金融业防治腐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拓展视野,探寻规律,在明确工作思路和对策的基础上,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积小胜为大胜,铲除金融业腐败。具体说,就是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加强教育和管理。加强金融业反腐倡廉建设,首先就是要做到教育和管理“双管齐下”,拧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总闸门”,通过其示范表率作用,带动整个金融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围绕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落实《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金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管人员的从业行为。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防治腐败如同治病,不仅要会动手术、下猛药,更要学会从“根”上祛除病灶。治理“金融腐败”同样如此。当前,金融业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如缺乏对征信机构和相关业务行为的法律规范,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资本风险约束机制尚不完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不规范,等等。对此,要继续坚持金融改革发展创新不动摇,坚持不懈向前推进。如,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和现金交易限制、反洗钱、征信管理等各项制度,大力加强金融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金融文化建设、诚信教育、行业信用记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内容的诚信制度建设,努力解决金融业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证监会会同公安部、监察部等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着力构建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执行机制。

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金融业防治腐败,重点是监督高管人员和约束权力的行使,这要从内外两个方面下力气。对外,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入手,依托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改善金融法制环境,规范金融市场管理,推进监管手段创新,以金融监管的廉洁高效、公平正义推进金融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对内,进一步加强对金融高管人员特别是机构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和管理之间的协调制衡机制。要积极发挥金融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做好与审计、监事、稽核、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提升金融机构内控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保持查办金融腐败案件的力度。金融腐败案件是金融业腐败现象的集中表现,危害大,影响也大,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要以发生在金融机构*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严肃查处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在依纪依法追究腐败分子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同时,加大经济处罚、限制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处罚以及赃款赃物追缴和外逃涉案人员追逃的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三十年搏风斗雨。面对金融业复杂多变的反腐败形势,只要我们始终认识清醒,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就一定能不断推进金融业反腐倡廉建设,切实维护好这个“现代经济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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