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老师的待遇怎么样呢?有没有什么补助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2017年民办教师补助政策的详细内容:
民办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奉献了青春,却没有获得应有的待遇,希望全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他们。”来自广东的人大代表赵雪芳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准备为教师群体鼓与呼。无独有偶,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倪健民委员,也提出了3个关于教师的提案建议,涉及农村教师和代课教师等问题。
生于1987年的赵雪芳是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在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许多民办教师“慕名”找到她反映情况。
许多民办教师曾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全国扫盲中立下汗马功劳。然而在1982年,国家为提高教学质量,曾对民办教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安排整顿,那次没有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绝大多数都已陆续转正。而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尤其是在此之前因各种客观原因离开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还有相当部分至今老无所养,形成了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
这些老民办教师的际遇,令赵雪芳代表十分揪心。她专门对1983年前被辞退或离开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进行了调研,准备在两会上提出《关于解决1983年前离任的民办教师养老问题的建议》。
“我希望政府能够对1983年以前离任的民办教师情况展开深入调查,根据离开的原因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政策。比如说,能不能把符合条件的之前担任民办教师的教龄视同缴费工龄减免社保医保费用,或给予经济补偿?这样,就可以切实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养老问题。”赵雪芳代表说。
倪健民委员的提案更关注代课教师问题。据了解,迄今全国还有近半数的省(区、市)依然没有制定当地妥善解决代课教师以及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致使不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已经出台的政策也存在补偿标准过低、民办代课教师需要补缴高额养老保险、教龄认定难等问题。
“各级地方政府是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倪健民委员建议,督促各地尽快出台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并把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提高农村教师,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地区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坚决制止“有编不补”违规聘用代课教师的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临时聘用教师演变成为新的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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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校占全市比例超过三成,深圳市教育局近日透露,正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民办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标准调整方案,并拟在年检、评奖、政府资助等方面,将民办教师薪酬水平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
据介绍,深圳现共有民办中小学238所,在校学生47.8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45万人,教职工3.1万人,学校数、学生数、教师数占全市中小学相应比例均为36%。但市人大代表马新礼认为,深圳民办学校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远低于公办学校。而且绝大多数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以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作为基数购买的,只有少数学校投保基数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经过预测,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的养老金要比相应层次、相同资质的公办学校教师少40%以上。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马新礼建议政府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额度。并建议政府对民办学校加强监管,督促民办学校提高教师薪酬。“深圳还应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购买基数,如以公办学校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的购买基数为标准,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即政府补一点、学校拿一点、个人出一点”。另外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专项补贴,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
市教育局:正与财政部门研究调整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介绍,从2012年开始,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政策,依据教师在深圳民办中小学连续从教年限,每人每月发放300-1000元的长期从教津贴,至2015年底,累计已发放资金4.5亿元,惠及民办中小学教师超过10万人次。
市教育局还透露,该局正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民办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标准调整方案。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标准由学校董事会决定。下一步,市教育局拟在年检、评奖、政府资助等方面,将民办教师薪酬水平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推动民办学校进一步重视教师待遇,建立民办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